春梅里(广州)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春梅里(深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林坤、林逸凯:
我局拟作出撤销行政许可决定,拟撤销《准予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穗天市监内变字【2020】第06202001200110号)。因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络,现向你们公告送达《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4〕718-721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306室;
邮政编码:510663;联系电话:020-37690337;
附件:1.穗天行审撤告字〔2024〕718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春梅里(广州)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9R7QT3C)).pdf
2.穗天行审撤告字〔2024〕719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春梅里(深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pdf
3.穗天行审撤告字〔2024〕720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林坤).pdf
4.穗天行审撤告字〔2024〕721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林逸凯).pdf
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