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撤字〔2024〕575号),撤销广州天河区博辣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的虚假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特此公告该4家企业营业执照作废(见附件)。
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5月29日
公告原文:穗天行审公告〔2024〕1700号--关于广州天河区博辣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营业执照作废的公告.pdf
根据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撤字〔2024〕575号),撤销广州天河区博辣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的虚假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特此公告该4家企业营业执照作废(见附件)。
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5月29日
公告原文:穗天行审公告〔2024〕1700号--关于广州天河区博辣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营业执照作废的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