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锐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李明尧、沈党红:
经查明,广州中锐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提交虚假材料取得行政许可,我局依法撤销广州中锐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2007年3月23日核准的设立(开业)登记及2008年1月3日核准的变更登记(备案)。因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络,现向你们公告送达《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撤字〔2024〕789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506-2室;
邮政编码:510663 ;联系电话:020-37690337;
附件:穗天行审撤字〔2024〕789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广州中锐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WGGH521)、李明尧、沈党红、姚锦容).pdf
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6月3日
公告原文:穗天行审公告〔2024〕1758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撤字〔2024〕789号)的公告(广州中锐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李明尧、沈党红).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