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尚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563970553J)、张爱鸿、张美玲、张小庭、张壹坚:
经查明,广州尚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9日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备案)时提交的《【15】增、减、补、换发证照申请书》、《广州尚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作废声明》等申请材料所加盖印章并非其当时依法备案的法定名称章,存在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准予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穗天市监内变字【2020】第06202012091103号)的行为,我局拟撤销《准予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穗天市监内变字【2020】第06202012091103号)。因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络,现向你们公告送达《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4〕771-775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506-2室;
邮政编码:510663 ;联系电话:020-37690337;
附件:1.穗天行审撤告字〔2024〕771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广州尚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563970553J)).pdf
2.穗天行审撤告字〔2024〕772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张爱鸿).pdf
3.穗天行审撤告字〔2024〕773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张美玲).pdf
4.穗天行审撤告字〔2024〕774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张小庭).pdf
5.穗天行审撤告字〔2024〕775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张壹坚).pdf
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