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揽提鲜贸易有限公司、黄雪容、程国强、陈贤娅:
经查明,广州揽提鲜贸易有限公司提交虚假材料取得行政许可,我局拟作出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因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络,现向你们公告送达《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4〕981-982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506-2室;
邮政编码:510663 ;联系电话:020-37690337;
附件:1.穗天行审撤告字〔2024〕981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广州揽提鲜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6MA59D6TN4T)、黄雪容、程国强).pdf
2.穗天行审撤告字〔2024〕982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陈贤娅).pdf
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