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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不予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不予撤字〔2024〕44号)的公告(穗天行审公告〔2024〕2821号)

发表时间:2024-08-22 13:22:19 信息来源: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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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作寿:

  经查明,广州晟拓实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5CW7QG7D)在2023年3月27日办理企业变更登记(备案)时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不存在提交虚假材料取得企业变更登记(备案)的情形,我局依法作出不予撤销2023年3月27日广州晟拓实业有限公司的变更登记(备案)的决定。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络,现向你公告送达《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不予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不予撤字〔2024〕44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506-2室;

  邮政编码:510663 ;联系电话:020-37690337;

  附件:穗天行审不予撤字〔2024〕44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不予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林作寿).pdf

  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8月22日

  公告原文:穗天行审公告〔2024〕2821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不予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不予撤字〔2024〕44号)的公告(林作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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