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4〕1317号)的公告(穗天行审公告〔2024〕3174号)
发表时间:2024-09-13 13:11:28
信息来源: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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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度华贸易有限公司、廖欢欢、杨海潮、曹德波、郝勇:
经查明,广州度华贸易有限公司提交虚假材料取得行政许可,我局拟撤销广州度华贸易有限公司2018年10月18日变更登记(备案)。因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络,现向你们公告送达《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4〕1317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506-2室;
邮政编码:510663 ;联系电话:020-37690337;
附件:穗天行审撤告字〔2024〕1317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广州度华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CCD0U3K)、廖欢欢、杨海潮、曹德波、郝勇).pdf
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9月13日
公告原文:穗天行审公告〔2024〕3174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4〕1317号)的公告(广州度华贸易有限公司、廖欢欢、杨海潮、曹德波、郝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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