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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4〕1403号)的公告(穗天行审公告〔2024〕3507号)

发表时间:2024-10-11 14:52:58 信息来源: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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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万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谭俊、刘杰明、林伟全、张玉金:

  经查明,广州万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交虚假材料取得行政许可,我局拟撤销广州万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12月26日变更登记(备案)。因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络,现向你们公告送达《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4〕1403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506-2室;

  邮政编码:510663;联系电话:020-37690337;

  附件:穗天行审撤告字〔2024〕1403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广州万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BLWA44F)、谭俊、刘杰明、林伟全、张玉金).pdf

      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10月11日

  公告原文:穗天行审公告〔2024〕3507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4〕1403号)的公告(广州万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谭俊、刘杰明、林伟全、张玉金).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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