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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设施农用地?

发表时间:2019-12-10 12:01:03 信息来源:天河区门户网站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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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设施农用地指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附属用地,农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晒场等农业设施用地。设施农用地划分为生产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以及配套设施用地。

  (一)生产设施用地是指在设施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工厂化作物栽培中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用地等;规模化养殖中畜禽舍(含场区内通道、种禽场内孵化房、奶牛场内挤奶间)、畜禽有机物处置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水产养殖池塘、工厂化养殖池和进排水渠道等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工厂化育种育苗场所、简易的生产看护房(单层,小于15平方米)用地等。

  (二)附属设施用地是指直接用于设施农业项目的辅助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设施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检验检疫监测、动植物疫病虫害防控等技术设施以及水肥一体化灌溉、水泵配电等必要的管理用房、排灌站用地;设施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畜禽养殖粪便、污水等废弃物收集、存储、处理等环保设施用地,生物质(有机)肥料生产设施用地;设施农业生产中所必需的设备、原料、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机械临时存储和维修车间用地,农产品临时存储、分拣包装、产地初级加工、田间冷链仓库、烘干设施用地,符合“农村道路”规定的设施农业项目区内机耕路等用地。

  (三)配套设施用地是指由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从事规模化粮食生产所必需的配套设施用地。包括:晾晒场、粮食烘干设施、粮食和农资临时存放场所、大型农机具临时存放场所等用地。

  来源: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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