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广州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环〔2016〕187号)要求,按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局按程序对申请2016年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二批)的广州市昌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VOC综合整治项目进行了核查,并按照奖励标准核算了拟奖励金额。现将拟奖励的企业及VOC综合整治项目情况公示7天(时间为2017年7月XX日至XX日),公开征求意见,欢迎通过电子邮件、来信等方式向天河区环保局反映意见或建议。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东郊工业园建华路89号
邮编:510665
电子邮箱:yiy@thnet.gov.cn
附件:拟奖励的2016年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
金(第二批)补助名单
附件:拟奖励的2016年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二批)补助名单.xls
执法监察大队
2017年7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