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天环函〔2018〕511号
天河区环保局关于九届人大四次会议
201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杨演锋代表:
您在区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中提出的《关于进一步督促沈海高速北二环陶庄路段噪音扰民问题解决的建议》(第2010号建议)已收悉。收到该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刻进行深入研究和处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核,侨乐新村于1995年建成,沈海高速广州支线位于侨乐新村正北面,于2001年正式建成通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六条“建设经过已有的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高速公路和城市高架、轻轨道路,有可能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应当设置声屏障或者采取其他有效的控制环境噪声污染的措施。”以及环保部《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0〕7号)总则(五)第2点“因地面交通设施的建设或运行造成环境噪声污染,建设单位、运营单位应当采取间隔必要的距离、噪声源控制、传声途径噪声削减等有效措施,以使室外声环境质量达标;如通过技术经济论证,认为不宜对交通噪声实施主动控制的,建设单位、运营单位应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采取有效的噪声防护措施,保证室内合理的声环境质量。”等规定,先有建筑后有道路的项目,由地面交通设施建设单位及运营单位依法承担交通噪声防治责任。沈海高速起点沈阳,终点海口,于1983年经过国内外考察和专家的论证,上报交通部经审查批准,正式立项。因沈海高速为跨省项目,其环评不由我区负责审批。现侨乐新村北向的沈海高速公路广州支线,由广州市北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运营管理。
二、办理情况
区住建水务局经检查了解,为缓解噪声问题,北环公司已在高速路两侧安装了隔音屏,并实施路面沥青工程,减少车行噪声,降低了行车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2018年6月25日,我局派出技术人员对沈海高速侨乐小区段的敏感点进行了现场监测,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测点位示意图:
(二)噪声监测结果:
环境监测条件:风速:1.6m/s、无雨、无雷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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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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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因子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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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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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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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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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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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栋4层楼梯间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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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环境
(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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昼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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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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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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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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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栋5层楼梯间外(▲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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昼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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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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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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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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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栋6层楼梯间外(▲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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昼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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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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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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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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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栋楼顶外(8楼)(▲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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昼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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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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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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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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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栋楼顶外(8楼)(▲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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昼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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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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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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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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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监测时间:昼间:10:30~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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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监测结论:
沈海高速北二环陶庄路段噪音扰民项目中20栋4层楼梯间外、20栋5层楼梯间外、20栋6层楼梯间外噪声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4a类标准:20栋楼顶外(8楼)、22栋楼顶外(8楼)噪声均不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4a类标准。
三、下一步工作
建议由交通部门通过减速带或限速拍照对高速车辆车速进行限速,降低车辆通行交通噪声。区住建水务局将协调北环公司继续做好道路日常维护管养,确保道路平整,最大限度降低行车噪音。
广州市天河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8月7日
抄送: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委、区府办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