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天河软件园、科技园集体户名称为“天河科技园集体户”,由天河科技园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人才中心)管理,地址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888号”登记机关为“广州市公安局石牌派出所”。由园区企业统一委托管理档案行政关系的人员,可享受人才中心集体户管理服务。由单位委托转为个人委托的人员,要求及时将户口迁出人才中心集体户。若档案行政关系转出人员,须先行将户口关系迁出。
根据市公安部门要求,纳入集体户管理人员,户口登记卡由集体户统一保管,需使用户口登记卡时借出,用后归还。
二、办理流程与办理资料
(一)、办理申请集体户管理:
1.市内调动人员根据人才中心指南《市内人员调动办理指南》办理,由所在的园区企业在系统上提交申请,办理委托手续交费后,提供《市内人员调动办理指南》中所要求材料,由人才中心工作人员在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入户手续,集体户口按要求由人才中心集中管理。
2.市外调入的人员根据人才中心指南《市外人才引进申办流程及材料清单注意事项》办理,在办理完市公安局审核手续后,申请人凭人才中心出具的《接收证明》,到天河区公安分局办理入户手续。
3.首次在公安局领取户口卡后,必须交回人才中心统一编号保管。
(二)、办理户口卡借出手续:
集体户人员由于结婚、身份证遗失、办理信用卡、购房、办理护照、计生证等需要使用户口卡时,须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到人才中心办理借领户口卡手续,若本人因特殊原因委托他人代办的,须提供申请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借领。在办理完事情后,须及时将户口卡归还人才中心保管。
(三)、办理集体户迁出手续:
因档案行政关系转出、自购商品房、户口迁配偶处等需迁出集体户人员,迁移到市内或省内其他城市地址的申请人在向迁入地当地公安部门确认允许迁入的情况下,提供迁入地址,由人才中心出具《迁出证明》,申请人到拟迁入地公安部门直接办理户口迁入手续。迁移到省外地址的凭迁入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由人才中心出具《迁出证明》,申请人到天河区公安分局办理迁出手续。
三、办理时限
借用户口卡、开具户口迁出证明即日办理。
四、办理地点与联系电话
地址:高唐软件基地高普路1039号A栋303室
联系人:毛宇锋、尹赐安、郑丽云电话:87071663、87071660
五、办公时间
周一到周五(不含节假日),9:00——11:45,14:00——17:00
六、办理依据
《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