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为保障高新集团各项工作、防范集团法律风险,现决定通过比较考察选定广州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标单位:广州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报名及递交申请文件时间地点:
1、时间:2018年8月17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2:00-4:00时
2、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高普路1023号3楼
3、联系人:梁小姐联系电话:37246213
三、项目概况:
广州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内容包括: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
(2)出具律师意见书、律师函;
(3)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等法律文书;
(4)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5)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6)应甲方要求,为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方面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可行性、风险预测及对策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意见;
(7)就甲方深化企业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生产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等有关问题提供法律意见;
(8)应甲方要求,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培训;
(9)提供与甲方经营业务相关的法律信息;
(10)代理各类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案件需另行委托及另行收费;
(11)经另行委托,代理甲方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和其它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12)经另行委托,代理甲方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甲方涉及长期投资、融资、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顾问事务等法务事宜,项目控制价为200,000.00元,服务期为一年。高新集团决定通过比较考察择优选定服务单位。
四、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五、投标报价: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服务总价进行投标报价,项目最高限价为200,000.00元,投标人可根据自身经营情况进行下浮,投标总价不超过控制价。如招标人认为中标人投入的工作人员数量、业务水平、专业配置等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工作需要时,有权要求投标人及时调配或增加符合资格要求的人员,所增加人员的工资、奖金、补贴、加班费、办公费、差旅费、管理费等所有费用已包括在总价中。
六、申请人合格条件:
1、申请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2、投标人在广州市的常驻服务机构必须具有20名(含)以上执业律师。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5、投标报价不超最高限价。
七、正式比较考察对像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或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比较考察对像。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少于3名时为招标失败。修正方案,重新组织比较考察招标。
八、比较考察推荐排名采用择优方式确定,具体方法如下:
1、招标单位对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进行评分。
2、按择优评分分数,推荐前二名报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确定中标人。
九、报名需提交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企业情况介绍:公司成立时间、注册资金、获奖情况,经营状况说明,是否处于被责令停业和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等;
5、报价文件。
以上资料全部须加盖企业单位公章,并按上述顺序自编目录装订好,投标文件一式两份。
十、其他说明:
1、申请人递交的送审资料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准确,业主将对投标单位的所有报名资料进行原件复核,如提交虚假材料及瞒报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后,招标人将取消其在本项目的比较考察资格,并报行政主管部门给予严肃处理。
2、申请人必须自带密封报名资料袋。
附件一 投标申请函.doc
附件二 信声明.doc
附件三 择优表.doc
广州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