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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集团物业加装监控摄像头工程施工单位比较考察公告

发表时间:2018-09-10 10:19:38 信息来源:本网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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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集团物业加装监控摄像头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为不断提高高新集团经营管理水平,现决定通过比较考察选定施工单位负责高新集团物业加装监控摄像头工程的相关工作,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建设单位:广州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报名及递交申请文件时间地点:

1、时间:2018年9月13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2:00-4:00时

2、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高普路1023号3楼

3、联系人:梁小姐联系电话:37246213

三、项目概况:

高新集团物业加装监控摄像头工程位于天河软件园高唐新建区内,加装位置分别位于东部孵化器、孵化中心一期、孵化中心二期、南部公寓、北区五小区c栋、高普路路段等六处物业,项目控制价为424,941.31元。高新集团决定通过比较考察择优选定施工单位负责该项目的施工。

四、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五、投标报价:投标人应严格按照工程量清单进行投标报价,项目最高限价为424,941.31元,投标人可根据自身经营情况进行下浮,投标总价不超过控制价。如招标人认为中标人投入的工作人员数量、业务水平、专业配置等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工作需要时,有权要求投标人及时调配或增加符合资格要求的人员,所增加人员的工资、奖金、补贴、加班费、办公费、差旅费、管理费等所有费用已包括在总造价中。

六、申请人合格条件:

1、申请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2、申请人具备广东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三级或以上资质。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4、投标报价不超最高限价。

七、正式比较考察对像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或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比较考察对像。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少于3名时为招标失败。修正方案,重新组织比较考察招标。

八、比较考察推荐排名采用择优方式确定,具体方法如下:

1、建设单位对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进行评分。

2、按择优评分分数,推荐前二名报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确定中标人。

九、报名需提交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企业情况介绍:公司成立时间、注册资金、获奖情况,经营状况说明,是否处于被责令停业和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等;

6、报价文件。

以上资料全部须加盖企业单位公章,并按上述顺序自编目录装订好,投标文件一式两份。

十、其他说明:

1、申请人递交的送审资料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准确,业主将对投标单位的所有报名资料进行原件复核,如提交虚假材料及瞒报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后,招标人将取消其在本项目的比较考察资格,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严肃处理。

2、申请人必须自带密封报名资料袋。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监控).docx
    附件二 择优表.doc
    附件三 高新集团管理物业加装监控摄像头工程控制价(8.10).rar

广州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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