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人:
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河科技园管理委员会服务中心
二、项目名称:
天河智慧城核心区空间视觉识别方案咨询服务
三、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9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为专业咨询顾问单位,必须是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投标人与本项目的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3.投标人或投标方核心专家有牵头完成类似项目的业绩。
五、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
本次咨询的目的是天河智慧城核心区城市空间视觉系统梳理及统筹规划,整体空间视觉结合公园、河道、水库生态景观环境资源,促进园区产城融合形象整体提升。
为打造国际创新社区做出发展体系、制定实施导则及形成地区范式,并为打造成为广深科技创新走廊的排头兵以及推进成为国家级高新科技园区奠定顶层设计的空间视觉基础。
(二)项目需求
1.园区空间环境基础分析
A.现场调研与资料搜集整理
明确研究范围、现场测量与记录、重要环境信息搜集整理
B.用户中心分析
人的因素评价(文化/风俗/目标用户等)、环境因素评价(气候/景观)
C.空间分析与牌示功能分类(结合空间环境资料)
空间功能与结构分析、牌示功能与类型定义、牌示基本布局原则、相关法规政策
2.品牌形象概念
A.场所文化解读
文化故事与文化概念提取
B.文化图形系统
视觉文化符号(logo)设计、色彩与字体系统、视觉应用示范、环境应用示范(园区特色道路,景墙等概念)
3.主题节点建议
A.园区主题元素的提炼
B.园区主题形象动线建议
C.园区形象节点遴选
D.园区形象节点主题方向
E.园区主题节点形象参考示意
4.牌示系统概念
A.牌示分类与功能介绍
B.信息视觉建议
尺度与模块、色彩系统、标识系统
C.牌示单体
牌示造型
(三)成果交付要求
中标人需重点研究国内外产业园区发展形势,广泛梳理国家及地方层面政策、产业相关资料和数据,对标分析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情况,深入调研开发区代表性企业、配套资源、创新体系等发展现状,提出天河智慧城空间视觉定位。在此基础上明确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实现目标,提出重点方向及任务,并针对规划落实提出保障措施,结合本地特色,提出智慧城空间视觉重点区域、方式、适用范围等建议。项目提交的成果为:
1.《天河智慧城核心区空间视觉方案咨询研究》完整报告版;
2.最终规划成果A4彩色印刷文本5份;
3.含以上全部成果的光盘1套。
(四)项目实施要求
1、项目工期要求
本项目必须在合同签订后6周内,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天河智慧城核心区空间视觉方案咨询研究》(初稿);合同签订后8周内,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天河智慧城核心区空间视觉方案咨询研究》(正式稿),通过征求意见和专家评审后由采购人进行验收。
2、实施过程要求
项目实施过程中标人须提出合理的工作计划及详细的进度安排计划,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追踪和控制,定时总结、汇报沟通阶段成果。
项目实施过程中标人须提供良好的质量保证机制,包括文档编写的规范化保证,要有统一的书写规范,良好的文字描述能力等,对实施过程阶段要进行质量评审,保障项目实施质量。
中标人在项目组人员构成方面,必须配备如下几类人员:
(1)设计总监
(2)首席设计师
(3)专业设计师
(五)验收服务要求
采购人根据整体工作计划和安排完成项目验收工作,项目验收包含以下要求:
1、完成《天河智慧城核心区空间视觉方案咨询研究》编制工作;
2、完成最终规划成果编制工作;
3、项目交付物齐全,符合项目要求。
(五)付款要求
1.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相应的发票及支付文件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60%的合同款;
2.项目验收通过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相应的发票及支付文件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40%的合同款。
六、招标公告日期
2018年9月28日至2018年10月8日
七、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10月9日,上午8:30~11:30。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高普路1037号6楼服务中心。
联系人: 谭工 联系电话: 87071130
八、投标人提交的资料:
1.投标申请函;
2.投标申请人声明;
3.资格资料(工商执照、资质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企业或核心主创专家完成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相关项目商务资料或服务业绩);
5.投标报价书;
6.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工作计划、实施进度时间、团队架构等)。
上述资料必须按要求提交齐全,资料须按上述顺序排列打印目录,装订成册,所提交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资料需密封,封面、封口盖公司章。投标人应保证其送审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不实或隐瞒、虚报的,招标人有权取消该企业报名资格。
九、评标办法
(一)投标人资格审核
1.由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河科技园管理委员会服务中心招标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标书是否有效;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或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比较考察对象;
3.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少于3名时为招标失败。修正方案,重新组织比较考察招标。
(二)评分标准
(三)综合评分计算
1.将每一个评委的评分汇总进行算术平均,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得出该投标人的综合评分;
2.将综合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评分相同的,按投标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评分相同且投标价均相同的,名次由招标小组抽签决定。按上述排列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十、其他说明:
1、投标申请人应保证其送审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将对中标单位的所有资料进行原件复核,招标人有权到投标申请人所提交业绩资料的项目业主单位或交易中心等单位进行核查,如发现不实或隐瞒、虚假的、虚报的,经确认后,招标人将取消其在本项目的比较考察资格;
2、项目负责人不能在中标后进行更换,否则取消中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