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科技园管委会拟开展零星土地地上附着物测量工作。测量标的是天河智慧城范围内的东大湖地块。现决定通过比较考察选定测量单位,为上述项目提供服务,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邀请人: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河科技园管委会
二、项目名称:东大湖地块地上附着物测量
三、服务地点:天河智慧城核心区
四、服务规模:测量服务费合计不超过30万元(不包含30万元)。
五、服务内容:负责东大湖地块地上建(构)筑物测量,青苗清点等工作,有效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服务费达到合同限额。
六、服务费:服务费按照《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财建[2009]17号)和《测绘生产困难类别细则》等规定计算。报价单位可根据自身经营情况报下浮比率。下浮率为5%的整数倍
七、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八、公告有效期:2018年1月16日至2018年1月22日止
九、报名时间、地点:
必须在指定地点和指定时间现场提交报名材料,不接受邮寄报名。报价函需单独密封提交,请勿与企业相关材料封装在同一包装内。
提交材料时间:2018年1月23日上午10:00-11:30时
下午2:30-5:00时。
提交材料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高普路1037号7楼用地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少钦联系电话:87032702
十、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报价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家税务登记证、乙级测绘资质及以上。
2、报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报价人与本项目的邀请人、设计均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十一、比较考察对像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报价申请人不少于3名(包含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报价申请人为正式比较考察对象。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报价申请人少于3名时,本次公开邀请报价失败。待修正方案后,重新组织公开邀请报价。
十二、比较考察推荐排名采用择优方式确定,具体方法如下: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报价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报价申请人为正式报价人。
2、本单位对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报价申请人进行比较考察,按下浮率最高者为中选人,如下浮率最高者为2名或2名以上,以抽签决定中选人。
十三、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1、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证明材料(附表一)。
2、报价函。
3、报名资料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十四、其他说明:
1、报价申请人应保证其送审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不实或隐瞒、虚假的、虚报的,经资格预审委员会确认后,邀请人将取消其在本项目的比较考察资格。
2、项目负责人不能在中选后进行更换,否则取消中选资格;业主有权对中选单位的所有报名资料进行原件复核,如发现不实情况,邀请人将取消其在本项目的比较考察资格。
3、申请人必须自带密封报名资料袋。
4、报价函需单独密封提交。
附件一:报价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资格预审合格条件资料).doc
公告单位:天河科技园管委会日期:2018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