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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区委和团市委的工作部署,制订和实施本区共青团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改革的总体规划及其配套措施,指导全区各级团组织开展工作。

  (二)组织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帮助青年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对团员进行共产主义思想教育,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入党,为党和政府推荐各类优秀青年人才。

  (三)组织青年参加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践,帮助青年掌握和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学习和适应现代管理方式;组织青年开展各项劳动竞赛和突击队活动。

  (四)组织青年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和服务于社会的志愿者活动,推进青少年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导和帮助各级团组织建立青少年活动阵地和青少年服务机构。

  (五)指导和帮助基层团组织改进工作方法,拓宽工作领域,丰富活动内容;协助党组织选拔、配备、管理、考核、培训团干部;指导社区团组织的建设,发挥共青团组织在社区建设中的作用;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团建设工作。

  (六)调查研究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中的理论和实际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措施;

  (七)广泛团结各族各界青年,加强同港、澳、台青年和海外青年侨胞的团结,发展与各界青年的友好关系;指导和帮助青年联合会开展工作。

  (八)向政府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协同有关部门制订和宣传青年工作法规,组织青年开展社会监督;开展青少年教育和权益保护工作,宣传和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同各种危害青少年的现象作斗争。

  (九)领导全区少先队工作,指导本区中小学开展少先队活动,开展青少年思想教育工作,指导基层团队组织开展青少年宣传教育工作。

  (十)动员青少年参与社区建设,积极组织社区青少年志愿者活动,知道社区团组织的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和上级团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任务,团区委机关内设一个机构。广州市天河区青少年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广州市天河区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团区委。

  办公室

  负责团区委机关日常工作,对机关内部工作进行综合协调;负责团区委重要文件等文稿的起草;负责全区团的组织建设工作,协助党组织选拔、配备、管理、考核、培训团干部;负责评先、表彰工作;负责团区委的会议、活动的组织,文秘、宣传、财务、保密、档案、统计、人事、内勤等行政事务;负责机关的财产管理;负责广州市天河区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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