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导分工:按照本单位三定方案有关规定,本单位领导分工信息不对外公开。
二、工作职责:
1、负责区政协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委员专题座谈会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参政议政座谈会以及其它重要会议、活动的组织和服务工作。
2、负责区政协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的决议、决定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3、研究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理论、政策,提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工作建议;起草区政协的重要文稿;协调和组织人民政协的宣传工作。
4、负责与区委、区人大、区政府等有关部门和广州市政协机关的工作联系。
5、负责整理、报送政协组织和委员履行职能形成的建议案、调研和视察报告、大会发言。
6、负责收集和反映社情民意、处理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
7、参与区政协委员的协商推荐、届中增补等有关人事工作。
8、负责区政协文件、档案管理和文件传阅、办理以及安全和保密工作。
9、负责做好区政协学习中心组的组织与秘书工作,编印购发资料,供委员学习参考。
10、负责制订办公室的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11、负责区政协(包括各专门委员会、老委员联谊会)开展各项活动的组织协调、后勤服务、经费管理、接待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区政协车辆的使用和管理。
12、协助提案委员会做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协调和服务工作。
13、协助各专门委员会广泛联系政协委员、做好定期走访工作。
14、承办上级政协机关和区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