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导分工:按照本单位三定方案有关规定,本单位领导分工信息不对外公开。
二、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实施本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计划。
2、学习、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本区科技兴区、教育强区、文化优区的政策,结合国内外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的发展形势和本区的情况,举办有关报告会和讲座,开阔视野、通报信息和工作情况,为委员知情出力服务。
3、组织教育、科技、文化、医疗卫生、体育方面的委员以及由他们联系的从事和热心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方面的各界人士,围绕本区的中心任务,就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方面的重大问题,采取专题调查、专题讨论、考察、视察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积极反映委员和各界人士的意见,并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4、负责同区人大、区政府有关对口单位的工作联系。
5、联系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中的专家、学者,开展学术交流,并与联络委员会共同组织联谊活动。
三、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