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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州市天河区供销联社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0014348TH49/2015-01645 分类:
发布机构: 区供销联社 成文日期: 2015-12-10
名称: 广州市天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4年度部门决算
文号: 发布日期: 2015-12-10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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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4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15-12-10  浏览次数:-
( )

 

广州市天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4年度

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广州市天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决算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五、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七、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表

八、行政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

九、“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4年度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广州市天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广州市天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职能简述

广州市天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区政府/区委主管正处级事业单位的工作部门。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制订全区供销合作社的发展规划,指导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

(二)负责全区再生资源回收开发利用管理,承担全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的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和查处再生资源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按照区政府授权和要求,做好“三防”物资的组织、储备、供应工作。

(四)承担区政府委托的任务,利用自有商业流通网络体系,促进城乡物资交流,兴办社区综合服务社,为中低收入群体和社区居民提供综合服务。

(五)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的管理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协调和有关部门的关系,维护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六)行使社有资产所有权代表职能,负责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和运营,促进保值增值。

(七)代表区供销合作社参与省、市供销社系统的各项活动,组织技术、人才交流和经济贸易,促进全区供销合作社经济发展。

(八)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供销合作社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广州市天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设事业单位1个,财政核拨事业单位1个。

纳入广州市天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广州市天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广州市天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总编制人数18人,其中:事业编制18人;在职实有人数16人,比上年持平;离退休人员18人,比上年增加1人,其中:退休18人。


第二部分  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部门名称:广州市天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决算数

项目(按功能分类)

行次

决算数

栏次

 

1

栏次

 

2

一、财政拨款收入

1

673

一、一般公共服务

29

 

  其中:政府性基金

2

 

二、外交

30

 

二、上级补助收入

3

 

三、国防

31

 

三、事业收入

4

 

四、公共安全

32

 

四、经营收入

5

 

五、教育

33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6

 

六、科学技术

34

 

六、其他收入

7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35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36

164

 

9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37

 

 

10

 

十、节能环保

38

 

 

11

 

十一、城乡社区

39

 

 

12

 

十二、农林水

40

 

 

13

 

十三、交通运输

41

 

 

14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

42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

43

381

 

16

 

十六、金融

44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

45

 

 

18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

46

 

 

19

 

十九、住房保障

47

128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

48

 

 

21

 

二十一、国债还本付息

49

 

 

22

 

二十二、其他

50

 

 

23

 

 

51

 

本年收入合计

24

673

本年支出合计

52

673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25

 

    结余分配

53

 

    年初结转和结余

26

 

    年末结转和结余

54

 

 

27

 

 

55

 

合计

28

673

合计

56

673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24=1+3+4+5+6+7)行;28=24+25+26)行;52=29+30+31+50)行;56=52+53+54)行。

 

 

表二  收入决算表

部门名称:广州市天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其中:政府性基金

合计

其中:

本级横向财政拨款

非本级财政拨款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合计

673

673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

164

164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64

164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164

164

 

 

 

 

 

 

 

 

216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381

381

 

 

 

 

 

 

 

 

21602

商业流通事务

381

381

 

 

 

 

 

 

 

 

2160250

事业运行

379

379

 

 

 

 

 

 

 

 

2160299

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

2

2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28

128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28

128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52

52

 

 

 

 

 

 

 

 

2210203

购房补贴

76

76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1=2+4+5+6+7+8)栏;2栏≥3栏;8栏≥(9+10)栏。

表三  支出决算表

部门名称:广州市天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合计

673

553

222

39

292

12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

164

164

 

 

164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64

164

 

 

164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164

164

 

 

164

 

 

 

 

216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381

261

222

39

 

120

 

 

 

21602

商业流通事务

381

261

222

39

 

120

 

 

 

2160250

事业运行

379

261

222

39

 

118

 

 

 

2160299

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

2

 

 

 

 

2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28

128

 

 

128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28

128

 

 

128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52

52

 

 

52

 

 

 

 

2210203

购房补贴

76

76

 

 

76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1=2+6+7+8+9)栏;2栏≥(3+4+5)栏。

 

表四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部门名称:广州市天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年度决算数

2014年度决算数

2014年度决算比2013年度决算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增减额

增减%

增减额

增减%

增减额

增减%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合计

630

520

110

673

553

120

43

6.83

33

6.35

10

9.09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

168

168

 

164

164

 

-4

-2.38

-4

-2.38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68

168

 

164

164

 

-4

-2.38

-4

-2.38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168

168

 

164

164

 

-4

-2.38

-4

-2.38

 

 

 

216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351

241

110

381

261

120

30

8.55

20

8.30

10

9.09

 

21602

商业流通事务

351

241

110

381

261

120

30

8.55

20

8.30

10

9.09

 

2160250

事业运行

339

241

98

379

261

118

40

11.80

20

8.30

20

20.41

 

2160299

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

12

 

12

2

 

2

-10

-83.33

 

 

-10

-83.33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11

111

 

128

128

 

17

15.32

17

15.32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11

111

 

128

128

 

17

15.32

17

15.32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48

48

 

52

52

 

4

8.33

4

8.33

 

 

 

2210203

购房补贴

63

63

 

76

76

 

13 

20.63

13

20.63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情况。

           1=2+3)栏;4=5+6)栏;7=4-1)栏;9=5-2)栏;11=6-3)栏。

 

 

表五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部门名称:

广州市天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合计

553

514

39

 

301

 

工资福利支出

222

222

 

 

301

01

基本工资

24.70

24.70

 

 

301

02

津贴补贴

107.32

107.32

 

 

301

07

绩效工资

89.77

89.77

 

 

301

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0.03

0.03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39

 

39

 

302

01

办公费

1.02

 

1.02

 

302

04

手续费

0.37

 

0.37

 

302

05

水费

0.20

 

0.20

 

302

06

电费

1.87

 

1.87

 

302

07

邮电费

4.46

 

4.46

 

302

09

物业管理费

3.50

 

3.50

 

302

11

差旅费

0.18

 

0.18

 

302

15

会议费

0.10

 

0.10

 

302

16

培训费

0.40

 

0.40

 

302

17

公务接待费

0.69

 

0.69

 

302

27

委托业务费

1.65

 

1.65

 

302

28

工会经费

4.44

 

4.44

 

302

29

福利费

6.27

 

6.27

 

302

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63

 

4.63

 

302

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9.06

 

9.06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92

292

 

 

303

02

退休费

164.03

164.03

 

 

303

11

住房公积金

52.03

52.03

 

 

303

13

购房补贴

75.96

75.96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部分按经济分类科目实际支出情况。

      1=2+3)栏。

 

表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部门名称:广州市天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单位:万元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合计

 

 

 

无该项支出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实际支出情况。
    1=2+3)栏。                           

 

表七  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表

部门名称:广州市天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单位:万元

   

合计

纳入预算管理已缴国库小计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已缴财政专户小计

收入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1

2

3

合计

 

 

 

 

 

 

一、政府性基金收入

 

 

 

 

 

 

 ……

 

 

 

 

 

 

二、专项收入

 

 

 

 

 

 

 ……

 

 

 

 

 

 

三、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

 

 

 

 

 

 

四、罚没收入

 

 

 

 

 

 

 ……

 

 

 

 

 

 

五、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

 

 

 

103

07

 

六、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121

121

 

103

07

05

利息收入

1

1

 

103

07

06

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收入

120

120

 

 

 

 

七、其他收入

 

 

 

 

 

 

 ……

 

 

 

注:本表反映部门各类非税收入的征缴情况。

    1栏=(23)栏

 

表八  行政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

部门名称:广州市天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单位:万元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合计

 

 

 

 

无该项支出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的,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费用。

1=2+3)栏。

 

表九  “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项目

合计

“三公”经费支出

会议费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支出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7

8

合计

5.4

5.3

 

4.6

 

4.6

0.7

0.1

216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5.4

5.3

 

4.6

 

4.6

0.7

0.1

21602

商业流通事务

5.4

5.3

 

4.6

 

4.6

0.7

0.1

2160250

事业运行

5.4

5.3

 

4.6

 

4.6

0.7

0.1

 

 

 

 

 

 

 

 

 

 

 

 

 

 

 

 

 

 

 

 

部门名称:广州市天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单位:万元

 

 

 

 

 

 

 

 

 

 

 

 

 

 

 

 

 

 

 

注: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和会议费支出情况。

    1=2+8)栏;2=3+4+7)栏;4=5+6)栏。


 

第三部分  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4年度收入总计673万元,支出总计673万元。与2013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3万元,增长6.83%。主要原因:是补发2012-2013年奖励性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等的增加数。

2014年度与2013年度收入决算数对比

 
 

 

 

 

 

 

 

 

 

 

2014年度与2013年度支出决算数对比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4年度收入合计6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3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4年度支出合计673万元。基本支出5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1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2万元,用于16个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39万元,反映单位日常办公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费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2万元,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包括离退休人员)、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项目支出12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7.83%。注:项目支出根据广州市天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规定,广州市天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所需项目经费列入区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非税收入先上缴财政预算后返还的供销社事业发展资金,主要用于摊销固定资产挂账包袱、购置固定资产、弥补商品和服务支出不足等。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区财政取得的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一)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及构成情况

本部门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3年相比,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3万元,增长6.82%。主要原因:是补发2012-2013年奖励性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等的增加数。

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64万元,占24.37%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381万元56.61%住房保障支出(类)128万元,占19.02%

 
 

 

 

 

 

 

 

 

 

 


(二)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的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1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39%,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退休费等。预决算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144月份起增加一名正处级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的增加数

2.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事业运行(项)3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8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及日常公用支出等。预决算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补发2012-2013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等的增加数。

3.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11%主要用于再生资源综合管理平台系统建设经费。预决算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四舍五入造成微差,按合同实际为1.8万元,预算完成情况较好。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56%主要用于按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补贴。预决算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补发2012-2013年奖励性绩效工资产生住房公积的增加数。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76%主要用于按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补贴。预决算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补发2012-2013年奖励性绩效工资产生购房补贴的增加数。

 

五、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反映的是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部分按经济分类科目实际支出明细情况。

本部门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基本支出55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2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4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市本级财政取得的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一)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的具体情况

广州市天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七、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4年度各类非税收入合计121万元。其中: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21万元,占100%,包括利息收入1万元、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收入12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已缴国库121万元。

 

八、行政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行政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一般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行政经费,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中用于行政管理的费用,基本支出包括用于工资、津贴及奖金等的人员经费和用于办公、水电费的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包括办公用房维修租赁、执法部门办案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广州市天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无行政经费支出

 

九、“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广州市天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1个单位、16人,“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5.4万元,比上年减少3.9万元,下降41.94。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是指单位工作人员和专家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占“三公”经费总额的0%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下降(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4.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是指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务用车租赁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占“三公”经费总额的86.79%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下降(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

开支内容包括: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按照国家规定的汽车配备使用标准,对达到报废条件的0辆公务用车予以报废处置,更新购置0辆;经批准新增车辆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载客汽车0辆,大中型载客汽车0辆,其他汽车0辆(根据实际情况说明)。更新购置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购置数量大于报废数量、车辆单价购置费偏高等特殊情况,需根据单位实际加以说明)。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万元。本部门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4.6万元,减去公务用车租赁费0万元后,平均每辆2.3万元。车辆运行维护支出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检(稽、核、巡)查所需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

(三)公务接待费决算0.7万元。公务接待费是指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主要用于召开会议、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中按规定接待发生的费用(含外宾接待),包括交通、用餐、住宿等。占“三公”经费总额的13.21%比上年减少3.9万元,下降84.78%。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接待费的减少

开支内容包括: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主要包括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7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共7个单位与国内相关部门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包括来宾食宿费、会场租赁费、车辆租用费等。

2014年度与2013年度“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对比柱状图(单位:万元)

 

(四)会议费决算0.1万元。会议费是指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房租费、伙食补助费以及文件资料的印刷费、会议场地租用费等。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下降(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

    

 第四部分  2014年度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2014年,广州市天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在区委区政府领导和市供销总社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锐意进取,勇于拼搏,坚持一手抓改革,一手抓发展,经营实力、服务能力和发展活力明显提升

一、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全系统1-12月份商品销售总额完成11337万元,同比增长8.5%,全系统物业收入达1695万,比上一年度增长了18.6%。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2014年的主要工作

(一)科学有效管理,打造资源回收产业。一是创新经营管理模式。结合分站+板房的模式,在市社的支持下,组建一支小型回收车队交由属下分站承包,配合垃圾分类工作,用于便民对接点及时物资清运。完成一站三场的升级改造工作,并顺利获得政府的17万元财政补贴。二是强化经营管理品质。建立站点管理评级机制,利用信息化手段,增强智慧内涵,落实再生资源行业网格化管理。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与垃圾分类相结合,抓住天河建设低碳城区的发展机遇,打造供销社“绿站点”品牌。在回收行业面临较大困难的情况下,转变思路做好服务工作,为各分站提供办理证照手续服务,各分站基本都能履行承包合同。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和从业人员培训,组织从业人员开展消防演练,提高认知度和参与度。全年共组织消防应急演练两次,消防知识培训两场,参加人员487人次。

(二)推进转型升级,社有经济持续发展。一是积极推进物业改造工作。东圃二马路49号、胡岗新村一楼商铺完成升级改造,龙口东路133号二楼、梅花园六号之3-7号商铺重新招租,逸安阁一楼收回自主出租管理,文庆围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置及房屋复建工作,使租金收入大幅增加。二是抓重点项目建设。柯木科研楼项目稳步推进,目前已经进入收尾验收阶段,投入使用后房产6978平方米;沙河大街东二巷14号合作开发工作,已向天河区规划局提交申报文件。三是加快提升资产经营档次。推动物业经营从简单的收租向运营专业化、服务品牌化、管理信息化方向转型升级。各基层社始终对租户的服务放在首位,为租户所想,尽力解决租户的困难。对租入物业单位保持良好的关系,将原有简单的管理模式逐步向管理服务转变。四是拓展机团销售业务,在经济形势困难的情况下,积极开拓新商品,加强统筹性和计划性,完成销售约175万,实现毛利约19万。

(三)落实一岗双责,为企业保驾护航。区供销联社班子高度重视安全维稳工作。一是突出重点,加强日常安全督查,抓好出租房及所属企业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尤其抓好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生产工作,发现隐患及时限期整改。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到人,联社每年都与所属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在与承租户签订合同也同时签订了安全责任状,切实做到工作有人抓,责任有人担。三是开展全系统危旧房安全大排查工作,检查老旧房屋责任主体是否明确,日常管理措施是否落实,建立危旧房档案台帐,为危房改造提供了基础依据。四是加强系统维稳工作。供销社底子薄负担重,退休工人人数多,联社努力做好信访环节各项工作,进行重点信访对象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处理,化解矛盾和纠纷,把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供销系统的和谐稳定。

(四)打造品牌效应,履行服务社会职能。我社积极打造有供销社特色的社区服务品牌,做好社工人才储备。东圃供销社惠爱社在做好车陂街家庭综合服务中心项目的基础上,2014年重点拓展了日间托老、居家养老、青少年服务等专项服务,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年终评估获评为良好等级。全年共接待各类调研近五百人次,电视台、报纸广泛报道了惠爱社各项服务特色,充分展示了东圃供销社和惠爱社的服务品牌,并获得了各级政府和同行的好评。沙河供销社积极开展即开型体育彩票的销售拓展工作,2014年的彩票销售总量为873183元,比2013年的6万多元销售量有了长足的提升。代理销售收入近两万元。

(五)找准“四风”聚焦点,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区供销联社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在三个环节的活动中,结合实际,加入自身元素,勇于创新,突出系统活动的“特色”。一是做好工作部署,组织集中学习,让全体党员“意识动起来”。二是聚焦“四风”,查摆问题,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三是走访基层,体验基层生活。四是开展“四个一”和“三个三”活动——看一部教育电影、开展一次“领导带学”、举办一次读书交流会、撰写一篇心得体会。五是常“回头看”,解决好联系和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整改措施落实,立行立改,整改率达100%。同时,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还会及时更新在智慧党建上,方便党员学习交流。区供销联社把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贯穿于工作中,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效果。广大党员的思想认识与宗旨意识明显强化。党群、干群关系明显改善,制度建设有了全面的集中梳理。

(六)帮扶下宝龙村,积极做好“双到”扶贫开发工作。

联社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亲自带队赴下宝龙村开展贫困户中秋慰问,开展“一对一”走访对接工作,组织开展扶贫助学活动。帮助贫困户购买新农合、新农保,扶持贫困户发展养殖,开展种养技能培训,推进危房改造建设,搞好村河道疏通、河堤建设,改善农田水利设施和村小学活动场所的建设等。通过实施种养帮扶、保障帮扶、助学帮扶、技能帮扶、安居帮扶,特别是文化广场、村综合办公楼项目的建设,将为当地群众提供文化活动、医疗场所,使下宝龙村贫困户生活水平得到了较大提高,村容村貌得到了较大改善,村集体经济收入由原来的零到今年末达到18万元,全年帮扶资金达330万元,脱贫率达97%,有了较大的增长。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廉政责任制。一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区有关精神,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进一步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干部职工的教育和管理,树立作风扎实、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三是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抓反腐倡廉工作的强大合力。加强对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处罚力度,全年“三公”经费明显下降,干部职工作风明显好转,党群、干群关系明显改善,供销社改革发展进程明显加快。四是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做到重大决策听取各方意见,签订重大合同首先征求法律顾问意见,依法依规办事。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学校的学费收入、医院的医疗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饭堂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八、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收入(非税收入部分):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包括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十、专项收入:单位根据特定需要由国务院批准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批准设置,具有特定来源,并规定有专门用途,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资金。

十一、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如教育部门的高等学校学费、公安部门的驾驶许可考试费等。

十二、罚没收入:执法机关依法收缴的罚款(罚金)、没收款、赃款,没收物质、赃物的变价款收入。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单位经营、使用国有财产等取得的收入,包括经营性国有资产出租收入、企业上缴的利润(股息、红利)、国有资产转让或出售收入等。

十四、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单位有偿转让国有资源(资产)使用费而取得的收入,包括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出租收入、海域使用金收入、场地和矿区使用费收入、特种矿产品出售收入等。

十五、其他收入(非税收入部分):除上述非税收入外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乡镇自筹收入等。

十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八、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十九、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二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因公出国(境)费用、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等。

二十五、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放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二十六、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二十七、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