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关于行政机关事务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建立和完善天河区行政机关事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做到管理、保障、服务制度化、规范化、高效率;
二、负责区机关大院内房产、设施、办公物资等国有资产的管理;
三、负责全区机关办公用房的统筹安排;
四、负责管理全区的小汽车定编、审核车辆购置;
五、负责区机关交通安全线的管理和驾驶员的教育、培训;
六、负责区机关安全保卫、消防及办公秩序的管理;
七、负责区机关后勤社会化服务项目的行政管理;
八、负责区机关各类会议、大型活动、交通通讯、膳食的行政管理;
九、负责区机关大院基建维修与设备养护的监督管理;
十、协助区“五套班子”的对外接待及来访单位的活动安排;
十一、负责接待工作的礼仪、服务、交际的有关培训;
十二、负责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