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按照《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河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现天河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对2019年印发的文件开展公开属性和有效性评估调整工作。
经评估,天河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所印发的文件均不进行公开属性和有效性调整。
下一步,天河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将继续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天河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9月9日
索引号: | 1144010658952739X7/2022-00010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广州市天河中央商务区管委会 | 成文日期: | 2022-09-09 |
名称: | 天河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关于2019年政府文件公开属性和有效性评估调整情况的说明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2-09-14 | |
主题词: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按照《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河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现天河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对2019年印发的文件开展公开属性和有效性评估调整工作。
经评估,天河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所印发的文件均不进行公开属性和有效性调整。
下一步,天河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将继续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天河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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