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本人正在申请办理广州户籍,属于引进技术人员一类,办理过程中需要我出示户籍所在地及居住地的婚育证明,户籍所在地的已经出具,但在居住地居委会咨询时被告知只能开具有广州本地户籍的证明。请问是否是真?如若是真,户籍如何办理?
A:如您接受了现居住地的管理,现居住地应当给您开具生育情况证明。如有疑问,请向街计生办或区人口计生局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