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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天河区加快推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的情况说明

发表时间:2021-05-10 10:51:33 信息来源:区科工信局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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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3月31日至4月30日期间,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就《关于天河区加快推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反馈意见1条。现将征集情况予以公布:

姓名

填写时间

意见

采纳情况

周**

2021年4月8日

  建议修改内容:

  3.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对上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00万元以上的规模以上存量软件业企业,营业收入每增长1000万元可获得1万元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上年度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上,且增速达20%以上的规模以上存量软件业企业,按照上年度新增营业收入增量的1%予以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修改理由:

  深圳市针对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增速20%以上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按照上年度新增营业收入增量的1%予以奖励,最高额度为1000万元。同比来看,目前征求意见稿政策中对于存量企业增量的奖励力度较小,仅为深圳市的十分之一。故建议增加针对上年度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上、且增速达20%以上的龙头企业进行奖励,奖励幅度与深圳市保持一致,提升本土软件信息服务业龙头企业竞争力。

  参考政策依据:

  深圳市工业与信息化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企业稳增长奖励项目实施细则》第四条:(一)在本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企业; (二)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增速20%以上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含1亿元,增速含20%,数据以上报市统计局的单家企业1-12月的月报数据为准); (三)未违反国家、省、市联合惩戒政策和制度规定,未被相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第五条对符合本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的企业,按照2020年新增营业收入增量的1%予以奖励,最高额度为1000万元。

  不采纳。针对软件业重点企业,除给予企业营收增量奖励外,政策还从子女入学、人才引进、人才入户、人才绿卡、住房保障、体检疗养等方面打造惠企“服务包”,通过“资金+服务”政策“组合拳”的形式,全面提升软件业龙头区域竞争力,不仅仅只是资金扶持。同时,条款已对企业营收增量予以奖励,营收增量越大奖励越高,不建议再对同一事项进行重复奖励或分层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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