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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异地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开具《异地贷款证明》有哪些途径?

发表时间:2024-02-02 09:38:59 信息来源: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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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通过以下任一途径办理:

  (一)中心网站(http://gjj.gz.gov.cn/)-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信息查询—异地贷款证明打印(开具职工缴存证明业务)”功能、中心微信公众号“贷款证明”功能,均可查询打印加盖电子印章的《异地贷款证明》以及近两年缴存明细。

  (二)持本人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向中心各直属网点申请出具《异地贷款证明》,他人代办的需提供以下资料:

  1.配偶代办的,需提供个人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原件和结婚证原件;

  2.单位经办人代办的,需提供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公积金系统登记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缴存职工手写委托书(委托书需签名加指印);

  3.其他人代办的,需出具委托公证书原件和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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