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投诉/建议热点问题
2.1.1广州是国内最早提出“宜居”理念的城市之一。早在1999年,广州就提出要建设最适宜创业、最适宜居住的城市。这一独特和亲民的城市定位,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欢迎。为了满足众多都市人对“青山绿地”、“蓝天碧水”的生活梦想。近年来广州累计投入500多亿元综合整治环境,但某些档铺为求自身利益,破坏市容环境卫生,造成脏、乱、差的情况。 例如:中山大道上社市场的大排档将污水和食物残渣直接倒在路边,致使枫叶路的路面污水横流,令行人出入不便;广州大道北358号“食为先”在门口饲养鸡、鸭,令到该处卫生状况变差。 2.1.2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教科研区以及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新建、扩建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工业生产设施。 例如:沙和中18、20、26、28、30、33号的档口,主要承接有机玻璃广告招牌,自2004年11月起,该店铺用激光雕刻机作业时排出的气体难闻,令周边住户闻到后产生头昏、呕吐的感觉。柯木塱坳头北新街二号与广汕二路83号之间首层的塑胶制品厂(没有名称和门牌)没有安装环保设施,该厂溶胶时直接排放大量废气,污染环境。
2.2咨询热点问题
2.2.1 为彻底整治电动自行车上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公开征求意见,并报请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含从化市和增城市)对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除外)不予登记、不准上道路行驶。
2.2.2 为解决花农种植的花卉销售问题及迎接2007年新春佳节的来临,广州举办十个统一的花市,其中一个花市设在天河区,天河区政府为给广大市民营造一个“安全、祥和、喜庆、繁荣”的节日气氛,于12月29日公布了07年花市档位投标的时间、地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