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李先生于20070208003号投诉中反映了自2005年起,员村街员村三横路松岗元十巷二号一楼开设了一家无名竹、木加工店,存在以下问题:1、属无证经营;2、每天不定时加工竹、木,散发出难闻气味,晚上尤为严重;3、店铺里存放了大量竹、木和油漆,一旦发生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4、该店主未经相关部门的审批,擅自在门前用铁皮和竹搭建了一间约50平方米的违章建筑,作加工场所之用;5、加工时电锯产生的噪音,严重影响周边住户的正常生活。工商局接案后,立即派人前往检查,发现情况属实,对该店发出责令改正书,要求当事人到员村工商所进行处理。当事人答应停止经营及尽快找一个场所后迁走。员村工商所将对该店进行跟踪处理。 1.2黄先生于20070220001号投诉中反映了车陂街东圃一横路东圃石灰场唯一的公厕,于2007年2月中旬关闭。对过往的路人造成不便。环卫局接案后,立即派人前往调查,发现该公厕并未关闭,仍在正常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