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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房价日日攀升,不少市民竟然为“买”到便宜点的房子打起了抵押房、无房产证的二手预售房的主意。殊不知,其中陷阱多多,随时可能一脚踏空。广州住宅市场上不少是价格较高的大户型豪宅,一些“等不及”的市民为了占便宜,竟然看上了抵押房、无房产证的二手预售房,不少市民来电咨询是否可以购买? 呼叫中心工作人员接到市民此类型的咨询电话时,认真、耐心地解答市民:广州市国土房管部门规定,抵押房早已明确为不可售房,同时,2005年6月1日起,未取得房产证的预售商品房也不能转让。另外,还有部分开发商或中介公司宣传能通过其他途径办理预售商品房转让手续,或要求买卖双方在未取得房产证前先办理公证手续,等出房产证后再办理过户手续。国土房管部门表示,由于这种方式并不能为购房者真正办理二手房的交易过户手续,购房者对所购房产的所有权不确定,自身权益得不到切实的保障,市民在购房时在警惕以免掉入陷井。
2、社保是老百姓切身的事情,社保基金是老百姓的“保命钱”,广州市人民政府一直不断完善社保制度,2007年6月4日发出了《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的通知》,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费率、养老金的计发办法都将全方位地进行调整。
呼叫中心人员接到此类型的咨询时,根据广州市养老保险新政内容进行耐心解答: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的上下限将由以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标准,改为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标准;已到退休年龄还没有缴满养老保险年限的参保人,可以通过延缴来领取养老金;2006年7月1日后申领基本养老金的参保人,也将按照新的计发办法领取养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