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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零零七年八月份新问题 |
| 2007年11月12日 09:2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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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自2005年起,员村街“员村房产公司”将员村新街14号的楼房以100元/月的廉价租给贫困户居住。但203房的贫困户将廉价租来的房子私自以700元/月的高价出租给他人。刘先生认为:203房租户这种损人利己的行为,给政府带来经济损失。希望区府有关部门尽快查处此问题。
2、 陈小姐的小孩陈智聪曾就读于白云区石井罗冲围“新苗小学”,于2006年将户口迁回冼村街黄埔大道西14号701房。由于陈智聪现是小学升初中阶段,陈小姐于2007年7月3、4日到“天明中学”咨询学位事宜,校方回复:没有学位。致电“天河中学”,校方要求其到教育局咨询及反映。曾多次到教育局中教科反映此问题,并提交资料证明,而区教育局仍未有答复。现已临近开学,但仍未找到合适的学位。希望区府有关部门尽快处理此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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