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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份咨询热点问题 |
| 2007年12月07日 04:2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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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随着《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两部法律的宣传咨询活动的开展,引起广大市民关注,纷纷来电咨询劳动合同签订、就业以及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等方面问题。
呼叫中心工作人员接到市民此类型的咨询电话时,根据《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的内容详细地向市民解答。市民们对我热线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表示很满意。 2.由于现时的房价居高不下,许多人只能望房兴叹,政府部门亦作出多项举措,例如兴建金沙洲经济适用房,现已基本完工。较多市民来电咨询购买经济适用房需符合什么条件。 呼叫中心工作人员接到市民此类型的咨询电话时,耐心向市民解释: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对象需符合四项条件:广州市城镇户口;现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8287元;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并且未享受购买房改房、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和参加单位内部集资建房等购房优惠政策的家庭。市民们对我热线工作人员热情、耐心、详细的解答表示很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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