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外”就是“法外”吗?龙洞街这个会,信息量很大→
发布时间:2023-03-16 20:52
信息来源:龙洞街
浏览量:
-
浏览字号:
大
中
小
疫情期间违反规定擅自出境
向摊主收取保洁费用于发放“加班费”和“红包”
利用职务便利虚列工资侵吞公款
……
近年来,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现象时有发生,屡禁不止。机关单位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直接面对群众,代表着机关单位甚至政府的形象,一旦出现违纪违法行为,不仅败坏了党风政风,更损害了政府机关形象和干群关系。
▲警示教育会上,龙洞街纪工委各纪检监察联络站站长、监督员集体亮相 为强化对街道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龙洞街召开合同制工作人员作风建设培训会暨以案治本警示教育大会。 警示教育大会分为三个专场进行,针对街道执法辅助类、行政管理辅助类、窗口服务类等不同类别的300余名合同制工作人员,精准锁定警示教育方向,开展作风建设培训,筑牢合同制工作人员廉政“防火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所有行使公权力、履行公务的人员都属于监察对象。“编外”绝非“法外”,“编外”身份不是逃避责任的“挡箭牌”,也不是躲避监督的“护身符”,更不是违法犯罪的“避风港”。无论是谁,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将受到严肃处理。 ▲龙洞街纪工委开展警示教育 警示教育会上,龙洞街纪工委围绕区委、区纪委关于加强合同制编外工作人员监督管理有关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就监察对象的范围、违纪违法行为的后果等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结合近年来区内该类人员作风问题和违纪违法相关案例,以案释纪、以案说法,为合同制编外人员划清“底线”、标出“红线”、架起“高压线”,督促其树立正确的纪法意识,增强廉洁自律“免疫力”,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做到依法用权、廉洁用权。(龙洞街纪工委)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