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东街: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建议书”!
发布时间:2023-04-24 11:06
信息来源:沙东街道纪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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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十九条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对监督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应当向有关党组织或者单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者监察建议,通过督促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等方式,督查督办,推动整改。”
近日,天河区监委派出沙东街道监察组在核查问题线索过程中,发现沙东有利集团有限公司存在集体资产信息管理违规、经营方式违规及交易管理违规问题。
区监委派出沙东街道监察组立即向沙东有利集团有限公司发出监察建议书,要求其依法依规依程序调整问题地块经营管理方式,严格按照法规要求管理集体资产信息,履行规定交易程序,确保集体资产交易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保障集体利益不受损失;要求其严肃整改,并限期报告整改情况。
▲村公司纪检监察联络站工作人员跟进整改进度
村公司纪检监察联络站全程跟踪督办,重点查看其是否按照监察建议书提出的要求逐项整改,督促其强化管理人员纪法观念、改进工作作风,并加强日常管理,及时堵塞制度漏洞,形成“跟踪督办——监督检查——追责问责”工作机制,确保监察建议不打折扣、不打白条。
▲沙东有利集团有限公司召开班子会组织整改违规问题
沙东有利集团有限公司对监察建议书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开展整改,调整问题地块的经营管理方式,组织集体资产交易管理人员学习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相关法律规章。整改完成后,沙东有利集团有限公司将整改情况向区监委派出沙东街道监察组作出书面报告。
“问题整改绝不能仅仅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更重要的是‘对症下药、祛除顽疾’。”区监委派出沙东街道监察组负责人表示。(沈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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