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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重新“点亮”小区路灯

发布时间:2024-08-23 16:44 信息来源:天河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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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根本都住不下去了,5年时间,寻求了各种办法,打了多少遍12345热线,包括各种投诉方法都尝试过了,没有一点用!”

  “就是啊,根本没人管!”

  “……”

  2024年3月的一个下午,天河区委巡察组在巡查期间走访到了龙口小区,工作人员无意间听到小区街坊们在“热烈”聊天,随即有一搭没一搭地与他们一起闲聊。在“闲聊”中,工作人员敏锐地发现了大家“急难愁盼”的一个问题。

  小区的路灯不能亮了,而且这个状况已经有5年!

  “我们不妨多找老百姓唠唠家常、聊聊天。对我们来说,‘家长里短’中或许就藏着问题线索,这也是我们发现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的有效途径。”巡察组工作人员回忆这件事时颇有感触。

  在核实天河区龙口西路龙口小区路灯“失明”时间长达5年的问题后,巡察组责令区代建局对此问题进行核查,着手解决。

巡察组工作人员对整改工作开展全过程跟踪监督

  经查,龙口小区进行过微改造,微改造项目位于龙口西路54号,东至莱福广武酒店及广东省边防总队宿舍楼、西至龙口西路、南至天河路、北至天河区青少年宫及岭南中英文幼儿园,改造范围用地面积2.5公顷,小区居民873户、合计2619人。小区内现状建筑年代较为久远,全为单元式住宅。微改造前,建筑外立面较为老旧,小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破损、市政基础设施陈旧、空间环境设置不合理等问题突出。微改造项目还包括小区公共部分改造安装小区照明设施。

  摸查发现,该小区原路灯接驳点为市政电源,在微改造拆违时已被清除。根据《广州市照明建设管理中心外部用电设施接用功能性照明电源管理办法(试行)》第二条、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审批不得擅自接入功能性照明电源”,由于历史原因接入市政用电的小区照明也应整改,不得接入。因此,原接入市政电源的龙口小区路灯被责令整改,断了电源。于是,小区公共区域庭院立灯、路灯不亮了。

  没了路灯,群众生活、出行很不方便,意见很大。小区居民多方奔走、投诉,问题仍然没得到解决。因涉及历史遗留问题,解决起来比较复杂、棘手,这一拖就是五年。

  区纪委监委得知这一情况后,快速反应,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指派第五巡察组和第二派驻纪检组协力配合对区代建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全过程跟踪监督,对制定的整改方案进行指导、审核,要求区代建局对整改事项进行细化分解,并建立任务台账定期更新。同时,督促区代建局党组全力抓好巡察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经过巡察组的督导,区代建局密切配合,调动各方资源,积极协调有关施工单位提供了接驳电源电缆及辅材,责成物业公司实施接驳工程。

  在区纪委监委的监督推动下,整改工作快速推进。终于,龙口小区路灯在2024年5月11日通上了电,公共区域获得照明。

  “这些年来没有路灯,我们出行确实不方便、不安全,更是担心家里的老人晚上经过这段黑漆漆的路时摔倒,现在好了,这段小路终于‘重见光明’了!”

龙口小区公共区域路灯明光烁亮

  纪检监察工作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区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要用强有力的监督推动民生事项落地落实,回应好群众诉求和期盼,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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