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天河
无障碍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监督曝光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清单(八)|区某街城管执法队辅助队员案例

发布时间:2022-07-27 19:04 信息来源:区纪委监委
浏览量: - 浏览字号: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讲话精神,市党廉办根据有关制度规定,结合近年查处的“四风”典型问题,制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清单》。

图片

(八)

把握担当作为要求,

严守履职尽责有关工作规定,

防止出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

  33. 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力。空泛表态、缺乏实际行动,不批不动、批了盲动,执行政策做选择、打折扣、搞变通,变形走样出偏差。

  34. 推动营商环境改革措施不力。招商引资、重大项目落地中“拒商怕商”,只要不出事、宁可不干事;敷衍塞责,对企业的合理诉求冷硬横推;部门间不注重协调配合,甚至相互掣肘、互设障碍;干预和插手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35. 服务群众态度不端。简单粗暴、颐指气使;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无动于衷、消极应付。

  36. 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措施不当。不尊重工作规律和社情民意盲目决策,脱离实际、机械式执行、盲目蛮干搞劳民伤财的面子工程、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37. 学风会风文风不正。会议冗长、层层重复开,套话连篇,不研究真实情况不解决实际问题;文件照抄照搬照转,红头变白头,动辄以工作群下指令要求报数据报材料、表格多填表忙;各条线口督查检查频繁无序,滥设各种微信工作群、政务APP,应用使用要求繁杂;各种议事协调机构、“某长制”抬头增长、名目繁多;审批执法权“一放了之”,将“放权”等同于“放责”,对基层工作指导不力。

典型案例

天河区林和街城管执法队

辅助队员何某捷等二人

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

  2019年12月至2020年6月,林和街综合执法办三次收到吴某波通过12345广州市政务服务热线关于要求拆除南粤阁小区5楼南面架空层4套违建住房的实名投诉。

  林和街综合执法办因参与禺东西路地陷处理和疫情专班致人手不足,遂安排辅助队员、业务组组长何某捷及副组长刘某成负责调查处理该信访投诉。刘某成、何某捷虽两次进行现场核查并在限期内回复投诉人,但未全面开展调查取证,也未有效推进解决投诉人拆违诉求,仅口头要求南粤阁业委会自行拆除,致使该违法建设一直存在,投诉不止。

  直至2020年7月,举报人吴某波再次向市委第六巡察组实名投诉,林和街综合执法办在区城管局的组织下,才从南粤阁业委会处收集到相关违建证据,并于2020年7月16日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2020年7月17日、11月12日,林和街综合执法办依南粤阁业委会申请,分别对南粤阁5楼南面架空层违章设置的内部间隔墙和外立面进行拆除。

  何某捷、刘某成分别作为林和街综合执法办业务组组长、副组长,参与辖内违法建设的巡查和信访回复工作,对林和街综合执法办在南粤阁违建信访投诉慢作为问题上负有责任。2021年9月,何某捷、刘某成受到诫勉处理。

分享到:
打印此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