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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牌街:“停止!必须重新招标!”

发布时间:2022-02-25 18:15 信息来源:石牌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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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二上午,一场工程开标会在石牌三骏企业集团公司如期开展,村公司监察站专职监督人员和村公司纪检委员列席会议,在检查资格文件和标书密封情况均无问题后,现场启封三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

  村公司监察站站长:“咦?这份标书投标报价比招标文件中的项目控制价高出2500元/月,这是怎么回事?”

  村公司纪检委员:“我看看……确实是,这家投标单位的标书有问题,开标会暂停!”

  

  ▲专职监督员检查招投标材料

  “这家投标单位的代表是哪位?请解释。”一名身穿西装套装的男子举起手,站起来回答道:“我刚刚咨询了编制标书的同事,他们反馈近期项目多,编制的时候一时没仔细核对,跟我们参与的其他公司的项目搞混了,对不起……是我们的问题。”

  村公司监察站站长:“这份文件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五款之规定,按要求应当场否决,需重新编制再进行下一次的投标。”

  投标单位代表:“实在是不好意思,耽误进度了……是我们投标文件不规范,一时之间看漏眼竟然没发现有个这么大的错误。我们下次一定严谨再严谨。”

  最终该项目因投标单位少于三家,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有关规定,择日重新组织招标。

  自驻点村改制公司以来,监察站严格落实监督职责,通过列席会议、查阅资料等方式对招标公告发布、投标人资格审查、评标唱标现场、开标结果公布等环节进行全程“贴身”监督。在列席的55场工程开标会中,及时“喊停”11场存在材料不合规范等问题的工程开标会,以有力监督促合法合规。

  纪法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四条规定(摘选)

  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第五十一条第五款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五)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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