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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职两年后,特约监察员这样说……

发布时间:2022-05-20 18:17 信息来源: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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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约监察员制度作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一个探索,对于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2020年1月,15名天河区监察委员会第一届特约监察员受聘上任。

  转眼,上岗履职已经两年,他们有什么想说的呢?来听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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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熙

广州越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天河区第九届人大代表,天河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委员

  笔者:你当选天河区监察委员会第一届特约监察员后有什么感想?

  赵熙:我是一名人大代表,特约监察员追求的民主、公平、法制的治理环境与我们的工作要求高度匹配,能够非常好地相互推动开展工作,在履职期间我积极主动发挥双重身份的优势当好纪检监察战线“生力军”。

  笔者:作为特约监察员,您对今后工作的开展有什么建议?

  赵熙:我建议,除了让特约监察员能够自由发挥上报监察事项情况外,能够组织安排每个特约监察员专门对接和专项审查哪个部门或者街道,这样就能够更好地聚焦监察对象,提高特约监察员工作效率,让每一个特约监察员与监察对象进行有效互动,更强地发挥监督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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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飏

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律师,广州仲裁委仲裁员,天河区第六届、第七届政协委员,广州市工商联执委、天河区工商联常委

  笔者:您作为天河区第六届、第七届政协委员,现在多了一层特约监察员的身份,您是如何发挥职能优势的呢?

  郭飏:这几年来,我列席了天河区纪委监委的几次会议,参与了对天河区各党政机关的评议活动,参加了天河区纪委监委组织的座谈会以及调研活动,看到了天河区政治生态环境的显著进步。更加深刻认识到特约监察员是强化监督作用、提高政府治理水平的良好举措。

  如何更好发挥特约监察员监督职能?我提几点建议:

  ◎ 组织特约监察员不定期走访社区、企业,了解人民群众和经营主体关心、关切的问题;

  ◎ 建立与行业协会、人民团体等组织的有效沟通渠道,及时收集商协会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 与各行政部门主要领导座谈,了解其执政理念和廉政措施;

  ◎ 与法院、仲裁和人民调解机构建立沟通渠道,及时掌握社会纠纷、纷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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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宏

华南理工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笔者:您作为一名来自高校系统的特约监察员,在研究中有所涉及纪检监察领域。在履职过程中,有什么感悟呢?

  文宏:通过这几年的履职工作,我真切地感受到纪检监察机关胸怀”国之大者”,全面落实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纠偏差、促担当,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同时,以实践参与者的视角,近距离体悟到纪检监察机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政治担当,突出加强对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确保政令畅通,自觉站位党和国家工作全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有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笔者:您对提升特约监察员的履职能力怎么看?

  文宏:我建议进一步细化已有的履职“工作办法”或“工作规程”,促使履职工作更规范、更具操作性;特约监察员制度建设中注意参考和引入其他地区相关廉政专家咨询机构的有效做法;强化监察员监督专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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