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广州市区级交叉巡察第18组从3月17日到5月25日对我局党组开展巡察。6月21日,广州市区级交叉巡察第18组反馈了巡察情况。根据巡察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牢巡察整改落实责任
(一)凝聚思想共识,增强整改自觉。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先后5次召开局党组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的要求上来,进一步打牢了深入整改的思想基础。2022年7月召开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动全局干部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问题摆进去,以坚决的态度、扎实的作风真改实改、全面整改。
(二)强化组织领导,构建工作体系。局党组坚决扛起整改落实主体责任,对标对表区委部署要求,迅速成立中共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河区分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对全局整改落实工作牵头抓总,严格落实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直接抓、主动抓、靠前抓整改落实工作。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兵把口,主动认领问题,认真负起分管部门的整改落实责任。坚持全局“一盘棋”,形成以上率下、上下联动、左右协同、强力推进的工作体系,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三)制定整改方案,压实整改责任。认真对照广州市区级交叉巡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坚持对号入座、主动认领、举一反三,对广州市区级交叉巡察第18组反馈的20个主要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表,共提出83条整改措施,建立涵盖责任部门、配合部门、整改期限的问题台账,为全面抓好问题整改规划了“时间表”和“路线图”。
(四)坚持严格督办,推动整改见行见效。进一步健全督查督办机制,强化跟踪问效,层层压实责任。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局党组会、专题会听取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汇报,督查督办整改工作,密切跟进和掌握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日常情况两周一报告,遇重要问题和情况随时报告。将抓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地落实。
二、严格对标对表,全力抓好巡察整改落实逐项过筛
针对巡察反馈的五个方面20项整改任务,我局始终做到从严从实从高从紧,逐项推进整改措施落地落实,目前已完成14项、基本完成1项,其余5项正在积极推进中。具体情况如下: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有差距方面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组织实施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力度不足。天河区基本农田共1344.57亩,分布在凤凰、龙洞、前进、五山、新塘等五个街道,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肩负组织实施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的职责,2019年、2020年连续两年审计均指出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基本农田保护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本轮巡察期间经实地走访发现,龙洞街道龙洞村基本农田个别地块撂荒,前进、龙洞、凤凰等3个街道存在基本农田内搭建窝棚作为生活居所问题:一是前进街道珠村基本农田上搭建多个窝棚,部分窝棚面积大并将地块硬底化,个别窝棚被用作私人活动场所。二是龙洞街道龙洞村基本农田上部分搭建的窝棚占地面积较大且将地块硬底化,部分窝棚内外乱堆放杂物、晾衣服,卫生环境差、乱。三是凤凰街道柯木塱村基本农田红线范围内仍残留着历史开设‘自然课堂’的设施未清理,红线范围内搭建窝棚且将地块硬底化;渔沙坦村基本农田部分搭建的窝棚占地面积大且将地块硬底化,个别窝棚旁边停有小汽车且晾晒衣服多,窝棚被作为生活居所迹象明显”问题,我局强化部门联动,联合天河区农业农村局、前进街道、龙洞街道、凤凰街道实地摸清窝棚情况,举一反三制定印发《天河区落实巡察发现基本农田存在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分工与安排,加大力度持续督促整改到位,强化常态化巡查严防新增。
(1)针对前进街存在基本农田搭建窝棚、地块硬底化等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组织区农业农村局、前进街道、村社多次前往现场踏勘,实地摸清窝棚情况,传达对接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二是根据《天河区落实巡察发现基本农田存在问题整改工作方案》,通过书面发函、电话、会议座谈等形式督促前进街道落实窝棚整治行动,目前已整改“看护房”97间,其中拆除不符合标准看护房58间,已按整改工作方案要求完成。三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2)针对龙洞街存在基本农田搭建窝棚、地块硬底化等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组织区农业农村局、龙洞街道、村社多次前往现场踏勘,实地摸清窝棚情况,传达对接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二是根据《天河区落实巡察发现基本农田存在问题整改工作方案》,通过书面发函、电话、会议座谈等形式督促龙洞街道落实窝棚整治行动,拆除25间窝棚,清除硬化地面、建筑垃圾和杂物,并按照标准重建23间农具房,对农田及周边环境进行了清理,已按整改工作方案要求完成。三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3)针对凤凰街存在基本农田搭建窝棚、地块硬底化等问题,整改正在推进中。一是组织区农业农村局、凤凰街道、村社多次前往现场踏勘,实地摸清窝棚情况,传达对接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二是根据《天河区落实巡察发现基本农田存在问题整改工作方案》,通过书面发函、电话、会议座谈等形式督促凤凰街道开展窝棚整治行动,目前已拆除“自然课堂”部分设施,清除硬底,种植农作物,渔沙坦村金鸡地块窝棚涉及外来种植户,易引发退租撂荒和影响社会稳定,街道已加强对承租户的管理。三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2.针对“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力度仍需加强。天河区至5月21日仍有10处已公布传统风貌建筑未完成挂牌,不利于历史文化保护,需尽快完成挂牌保护”问题,我局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加强对保护要求的宣传,目前天河区86处传统风貌建筑已全数完成挂牌保护工作,已完成整改。一是通过发函、电话等多种形式多次向属地街道村社宣贯、强调历史文化保护对象的保护要求,对1处省级名村、3处市级传统村落单独发函给保护责任人,提醒加强日常保护管理工作;按街道、村社整理保护名录,分批次去街道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现场一线与村民业主进行沟通协调,耐心解释相关政策,争取村民支持理解。二是建立职能部门—街道—村三级联络机制,压实属地街道和保护主体责任。督促各街道办事处加强对辖区内历史文化保护对象的日常巡查和保护工作,按照网格化管理标准巡查,提供巡查模板要求做好台账管理。三是分类施策细化整改措施,制定印发《天河区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核查问题整改工作指引》,按照分类施策、一宗一策的原则,细化分解职能部门任务,推进具体个案的整改措施落实。四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二)履职尽责担当不足方面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土地违法案件在行政处罚后未消除违法占地状态,存在被罚没后继续经营、出租等异常使用现象。抽查走访了7个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所涉地块,发现长兴街‘石狮陇’地块违法占地状态进行了整改但是未完全拆除地上违建物,涉及用地面积约150平方;龙洞街龙洞东路272号、华快三期西侧、凤凰街柯木塱杨梅岭街5号-6号等3个地块违法占地状态未消除,涉及用地面积5176.28平方。其中龙洞街龙洞东路272号、华快三期西侧相关违法用地及地上建筑物不经农村集体交易平台公开招租,凤凰街柯木塱杨梅岭街5号-6号违法建筑招租手续存疑,目前三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仍由违法主体继续使用。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在移交龙洞东路272号违法建筑物时交接手续不清、业务指导不明,在处理龙洞街华快三期西侧违法用地时对街道的指导督促不力,存在‘一罚了之’嫌疑”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对每一宗作出没收行政处罚案件现场踏勘,建立台账,做到一案一档,确保排查全覆盖、无死角、不遗漏。根据2022年9月7日印发的《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快推进被罚没违法用地上建筑物被异常使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确认了我区已全面完成“罚没”专项整治工作。2022年9月27日,我局就“罚没”专项工作进展向区党廉办上报了《关于我区被罚没违法用地上建筑物被异常使用问题专项进展情况的报告》,已完成整改。一是长兴街“石狮陇”地块违法建筑物问题,长兴街道已对违法用地上建筑物进行了拆除处理,目前现场存留约150平方米棚房堆放农具,“罚没”工作已整改完毕。二是龙洞东路与龙凤路交界处东南侧地块违法建筑物,龙洞街道对该违法用地上建筑物做了情况说明,2022年8月龙洞街道对违法用地上建筑物进行了拆除处理,“罚没”工作已整改完毕。三是关于迎龙路以东、华快三期西侧地块违法占地问题,龙洞街道对该违法用地上建筑物作出拆除处理决定,2022年9月龙洞街道对该违法用地上建筑物部分进行了拆除处理。四是凤凰街柯木塱杨梅岭街5号-6号违法建筑物,凤凰街道对该违法用地上建筑物做了情况说明,2022年9月凤凰街道对违法用地上建筑物进行了查封处理,“罚没”工作已整改完毕。五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2.针对“收储地委托管理监督不力。4月27日下午现场走访长湴三鸟市场收储地块,该地块由土发中心委托长兴街道办管理,地块上设有看护房、门岗,现场堆放大量碎石、石粉、沙子,前一天下午暴雨但是检查时现场车辙非常明显,显示当天上午依然有车辆进出作业,收储地块存在违规经营情况,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对委托管理事项的监督不力,未落实好储备土地管理责任”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已于2022年6月27日对项目现场堆放物进行清理,恢复场地原状,并要求长兴街道加强地块看管强度。二是根据整改情况,结合此前制定的储备土地管理办法,我局制定了《广州市天河区土地开发中心项目地块安全巡查实施方案》,并加强天河区土地开发中心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强化储备土地管理意识。三是根据管理办法建立了动态巡查机制,于重大节日前、特殊防护期对项目现场进行巡查,并于每月至少对项目现场巡查一次以上,确保地块不发生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地块被侵占、围蔽损坏、违规排放污染、倾倒淤泥渣土垃圾等情况。四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3.针对“临时用地项目复垦监管不到位。现场走访柯木塱南路35号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发现该地块上的苗木新种迹象非常明显,涉嫌应付检查而抢种;地块上车辙明显,且土质结块情况严重。经现场指出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边巡边改指导业主单位进行整改”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一是加大加强监管力度,立即现场核实并发函凤凰街道要求落实属地日常巡查责任,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同时沟通业主单位省良种场做好后续管护工作。推进整改过程中,我局多次发函或现场督促要求整改,街道已加强规范周边停车,组织业主单位加强补苗复耕,目前正在进一步推进现场整改,我局将督促街道加强现场巡查和监督管理。二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4.针对“林地图斑整改不力。2021年4月国家林草局下发的森林督查图斑核查、整治不到位,如蟾蜍岗林地图斑,经核查涉及林地面积1.92公顷,巡察组现场走访时发现该地块还存在硬底化现象,堆放着建筑垃圾,停放有两台挖掘机和一辆运输车”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图斑下发以来,我局分管领导多次到现场督办,召开现场会议进行督促整改,并多次发函新塘街要求尽快完成整改工作;2022年5月我局向区政府专题报告图斑整改情况;2022年5月以来我局多次派员到现场督促街村尽快完成整改工作(据了解,新塘街已约谈相关村公司,并召开会议专题部署林地图斑整改工作)。二是经多次对接督促,凌塘村已解除与承租户的合同,图斑地块由凌塘村直接管理;已完成图斑内的建筑垃圾、挖掘机、运输车的清理工作,并对各个林地的进出口设置大门加强管理。三是经与新塘街对接,该街道正在对图斑内的三个地块进行行政立案查处,我局已配合出具林地现状调查报告。四是新塘村、凌塘村、沐陂村已按标准平整场地,按要求覆土,按标准种植乔木,蟾蜍岗图斑的整改复绿工作已基本完成。后续持续跟进新种植树木的生长情况。五是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将林业工作从单一业务工作转为党政工作。区林长办(设在我局)印发实施了《广州市天河区林长制工作督查制度(试行)》,并会同区检察院印发实施《关于全面推行“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意见》,加大对街道的督察督办,落实林业巡查、执法等各项举措,进一步推进森林资源保护。六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5.关于“机构改革引起的资金、资产入账、管理问题久拖不解。因2015年、2019年机构改革引起的资金、资产入账、管理问题与区住建园林局纠缠不清”问题,不断提升担当意识,积极推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1)针对“历史挂账金额巨大,至2021年12月31日,长期挂账款项高达1.27亿元,其中区房地产登记交易中心2002年1月借给天河区危房改造建设管理所1000万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至今仍未收回”问题,整改正在推进中。一是局领导多次主持召开推进划转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解决方案,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与区住建园林局的沟通协调,将相关情况上报区政府。二是我局于2022年9月2日向分管区领导当面汇报了长期挂账问题。我局由分管领导带队前往区住建园林局召开协调会,沟通协调长期挂账划转事宜,并迅速牵头制定了《长期挂账及银行存款移交时间表》,双方就各项任务推进节点达成一致,按照会计科目逐个梳理核对,计划于2023年完成长期挂账及银行存款的核对工作,共同推进划转工作。三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2)针对“2019年审计指出建华路105号402房为他人使用,至今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虽实际控制该房产但是仍未入账”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梳理历史情况理清整改思路,委派专人负责开展相关工作。二是与区财政局积极沟通协调,并于2022年4月完成国资系统入账;已于2022年9月办理该房产新房产证。三是举一反三,对我局公房管理开展自查,我局现有闲置物业5套,均已完成国资系统入账并办理房产证,同时正在按区财政局要求将我局闲置物业调拨给区财政局国资科统一管理。四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三)民生问题解决不力方面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电梯加装问题未严肃、认真对待。据统计,2018年以来通过12345投诉电梯加装问题100件,占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所有投诉的36%;通过信访局投诉的电梯加装问题428件,占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所有信访件的34%。电梯加装问题信访、投诉多,但是党组未曾专题分析、讨论并采取改进措施。个别工作人员接听群众的电梯加装投诉电话时言辞不当造成群众误解、激发矛盾。个别增设电梯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欠缺合理性,比如2019年给华兴街道金燕花苑小区金燕路32号增设电梯的规划许可证中需要对38号花基进行改造才能满足4米消防通道的要求,遭到了38号众多业主的强烈反对,至今该消防通道未达4米,业主之间也长期纠纷、不断上访导致不良的社会影响”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通过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提升审批工作人员服务水平,已经基本落实“应装尽装”,截至2022年9月底在办梯口663宗,核发许可证178宗。二是通过开展业务工作培训,全方位提升业务水平和服务水平,加装电梯业主代表送来锦旗,对我局加装电梯工作给予表扬。三是通过电话、面谈、书面答复等方式,会同属地街道做好金燕路38号反对电梯建设的信访群众的协调以及政策解释工作,2022年3月至今,未再向我局信访。四是2022年8月17日将《既有住宅楼增设电梯工程相关问题》提交局党组会专题研究,集中讨论研究解决方案,指导业务科室,及时化解矛盾,全局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解决加装电梯信访投诉问题。针对金燕路32号电梯工程,要求总结经验教训,加强与属地街道的沟通协调,处理好场地改造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的先后关系。五是积极推进天河区成片连片加装电梯试点工作,累计推荐3个批次共计15个小区。通过编制成片电梯加装规划,指导和规范电梯加装,坚持发挥居民和社区的主动性、积极性,因地制宜,积极引导,提升加装电梯的审批效率和社会效益。六是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引入多方力量参与调解,建立多元调解化解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在基层化解。明确居民、基层组织、三方机构及职能部门的责权,充分发挥社区议事平台的作用,形成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格局,通过“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协商共治”的社区治理模式,协调指导各方力量共同研究处理加装电梯事宜,引导通过有效的民主协商形成科学可行且能兼顾各方利益的设计方案。七是经过连续4年将加装电梯工作纳入区民生实事全力推进,我区群众基础好、建设电梯条件佳、分摊费用少的梯口,已经基本落实“应装尽装”,剩下部分产权不清晰、建设环境较差、高低层群众矛盾大、户数少分摊费用过高的梯口,导致加装电梯12345、信访投诉量增长明显。针对以上情况,我局协助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为市一级完善电梯立法提供建议:一方面在解决高层业主的基本生活出行问题的同时,从法制层面探索通过社区基层自治管理的方式,在物质或精神上对不需要使用电梯的业主给予一定的利益平衡,推进社区共建共治共享;另一方面通过对现有法规政策的完善,学习借鉴我国其他城市的先进经验,有效将居民调解与行政审批相分离,高效推进旧楼加装电梯事业发展。八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2.针对“对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力度不足。随机走访珠江四季花城、金兴花园三期(天麟府)、华南御景园、豪景花园等4个居住区,发现:珠江四季花城公建配套未移交、居委会被用作开发商仓库、垃圾收集站被开发商用来堆放建筑材料;金兴花园三期(天麟府)未移交配套设施;豪景花园配建小学应建未建;华南御景园汽车客运站长期被出租给某阀门公司作为经营场所、公交站停车场被用作社会停车场、农贸市场被用作餐馆经营,公建配套应建未建、应交未交、改变配套设施用途问题突出,未能实现其惠及民生及公共利益的目的,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与区住建园林局在公建配套管理工作中沟通不足,监督检查不到位”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积极协助主管部门和属地街道推进了珠江四季花城、金兴花园三期、华南御景园公建配套移交和整改,目前珠江四季花城居委会、垃圾站以及金兴花园三期各公建配套已按要求移交,豪景花园小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已于3月7日核发,并抄送区教育局。华南御景园公交站场等公建配套改变使用功能问题,我局7月12日会同属地街道、区公建配套接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园林局)、区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召开协调会,属地街道表示已将相关场所控停,并积极协调开发单位与接收单位处理移交事宜。后续我局将继续配合做好华南御景园公建配套移交的相关工作。二是通过各项目一核实立即抄送及2个月一次定期统计并函告的方式将公建配套规划条件核实情况告知接收单位和主管部门(住建部门),使其及时掌握公建配套建成情况而及时接收。三是积极协助各街道和城管部门查处公建配套改变使用功能行为。四是在项目规划审批过程中,严格按规划条件的要求落实公建配套设施的报建、规划条件核实,对公建配套未按规划要求建设的项目不予通过规划条件核实,杜绝公建配套设施应建未建的情况发生。五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3.针对“留用地指标未兑现到位。目前有519亩留用地指标未兑现,涉及14个村改制公司,不利于被征地农村发展集体经济”问题,整改正在推进中。一是分管局领导组织各相关业务科室召开会议研究各村未兑现留用地具体情况,逐宗分析,探讨解决方案。二是分管局领导带队到新塘村、龙洞村、柯木塱村等多个村公司开展实地调研,了解村公司诉求和地块具体情况。三是经局党组会扩大会议审定通过,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留用地指标兑现力度实现未兑现指标动态消化工作方案》,同时逐宗分析,探讨路径,梳理形成《村改制公司集体留用地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方案汇总表》,进一步压实各部门工作职责。四是我局根据天河区发展实际和政策规定,在尊重村公司意愿的情况下,多措并举化解留用地指标未兑现问题,但因政府收储、重大项目征拆等不断核定产生新的留用地指标,存量未兑现留用地指标数量变化不明显。2022年以来已完成兑现留用地指标10亩,预计2022年底还可完成58亩留用地指标兑现。五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四)班子建设和队伍管理存短板方面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党组议事规则有漏洞,‘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未经党组集体决策。局会议制度未明确把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纳入党组会议事范围。上一轮区委巡察整改制定的财务制度及党组工作规则中有关‘三重一大’的规定未得到执行,2020年部门预算未经党组会审定,2019年以来500万以上的年度预算项目安排未在党组会上作重点报告,500万元以上的单个政府采购项目仅经局务会审定后便开展采购”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通过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人事财务领导干部专题学习会等形式多次开展《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专题学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科学决策的理论基础。二是认真研究细化修订完善《中共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河区分局党组工作规则》、《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河区分局会议制度》、《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河区分局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局党组议事内容目录清单,切实履行领导职责,充分发挥领导作用,全面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三是在新修订制度中明确了局机关400万以上的单个政府采购项目、区编研中心、区森林资源管理中心800万元以上的单个政府采购项目、区土地开发中心和区交登中心2000万元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需由党组会审定后再开展采购;明确年度项目库申报事项需提请局党组会审定,其中局机关政府采购项目总额度400万(含)以上的需在局党组会上重点报告,并在工作中严格落实。四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2.针对“请休假制度执行不到位。个别干部加班补休未遵守该局制定的加班后六个月内必须休完的规定;土发中心干部休假未经局领导审批”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结合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加强干部职工的纪律教育,强化作风建设,严明请休假纪律。二是结合全局实际情况细化修订完善《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河区分局考勤及请销假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安排专人强化台账管理,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如实登记休假类型、时间、目的地及销假时间,对填写不规范、不严谨的请休假申请予以退回,细化具体监督执行细节。三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3.针对“被诫勉的领导干部违规评优。个别领导干部在2019年被诫勉,但是当年年度考核却被评为优秀,违反《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第十九条‘受到诫勉的领导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本任期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六个月内不得提拔或者重用’的规定”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切实加强组织人事制度的学习,提高人事工作规范化水平,严格考核评优程序,进一步提高干部人事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已对该名同志2019年度考核结果重新予以审定,并对该名同志相关人事档案材料涉及部分予以修正存入个人档案。三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4.针对“队伍建设不科学。作为专业职能部门,熟悉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的专业化干部数量不足,具有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教育背景的公务员仅占全局公务员的2.70%,土地资源管理专业背景的公务员仅占全局公务员的4.05%,具有城乡规划、建筑学专业背景的公务员仅占全局公务员的16.22%。2019年7月机构改革后林业管理工作职责划入该局,现具有林学专业教育背景的公务员仅占全局公务员的2.70%,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林业管理工作的开展。局下属事业单位(含参公事业单位)编制73名,目前空编21名,编制空缺超过1/4”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全面分析研判全局干部队伍专业背景情况,形成局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急需紧缺专业目录,2022年完成3名公务员、2名事业编制人员招录工作,充分做好下半年天河区土地开发中心1名公务员和事业单位2名干部的招录准备,进一步充实优化干部队伍,打造科学合理的干部梯队。二是切实强化干部专业技能提升工作,坚持领导干部领学带学督学,明确以干部需求为导向,注重干部培训的实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和专业技能提升两手抓、两促进,坚持专家辅导、专题学习、体验式学习、交叉业务轮训、网络学习平台多管齐下,2022年共开展脱产培训1330人次。三是采取多岗锻炼的措施,安排多名科级干部交流轮岗,加强干部队伍专业能力的全面性,不断激发队伍活力,营造健康向上、积极进取的工作氛围。四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五)上一轮巡察整改落实不到位方面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啃硬骨头、下大力气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担当不足。历史旧案解决推进力度不够,上一轮区委巡察指出的11宗历史旧案,三年多只整改完成了4宗,至今还有5宗没完全结案,2宗还在推进” 问题,11宗历史旧案,目前已全部完成6宗,余5宗受客观原因(多为外单位材料不齐因素制约)正在努力协调推进整改。一是成立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河区分局历史旧案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多次主持召开历史旧案专题研究会,研究部署未完成的5宗历史旧案的具体整改工作,对照制定整改清单,逐一列出整改任务、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二是明确任务分工,区土地开发中心各副主任按照职责分工认领问题,统筹推进,将整改压力层层压实。三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目前,5个未结案旧案具体进展如下:(1)广州市污水整治项目:共计14个子项目,全部子项目征(借)地工作已基本完成。2022年至今,已完成支付D区吉山村子项目稳固公司房屋鉴定费、签订深涌子项目水利三局补充合同、送审东莞庄污水管工程子项目整体结算材料。(2)广州大道北环境综合整治项目:2022年6月,上门联系并发函区代建局,商请其牵头协调市城投解决超期临迁费。2022年7月,与区代建局一同前往市城投协调。市城投表示,超期临迁费不在其支付范围。2022年9月,草拟(两局联合发文)报区政府的关于申请先行调剂解决银河村超期临迁费的请示,给至区代建局。(3)临江大道东延长线(华南桥-黄洲大桥)工程:临江大道南方面粉厂厂视频监控系统改造工程签订协议事宜已征求项目业主同意,正加快完成协议签订工作。已梳理道路交通监控设备迁改工程项目资料,启动道路交通监控设备迁改协议签订工作。(4)猎德大桥北延线黄埔大道与石牌东路节点供水管迁改工程:2022年8月,根据冼村公司对接64户民宅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及旧村改造拆迁补偿方案继续统计相关基础性数据,待冼村发函至我中心后协调补偿事宜;2022年9月,新光公司的转移协议已签订,现梳理管线迁改未送审项目清单,跟进金额小于100万元的工程送建投公司审核备案,金额大于100万元的工程结算送市财政局结算终审。(5)棠德花园保障性住房项目:市中心区交通项目管理中心来文征询棠德花园保障房周边道路等配套工程终止建设意见,我局已将意见(项目已完成地上物的清点摸查,建议暂缓终止)反馈至区住建园林局。下一步将根据区主要领导批示,加大力度协调棠东村开展进出道路续租和临时建设方案推进工作。
2.针对“‘空挂’党员依然存在问题。上一轮区委巡察指出的‘空挂’党员问题未整改到位,至今仍有3名党员组织关系未转走”问题,整改正在努力推进中。一是现已落实1名已辞职党员党组织关系转移,针对另2名已辞职党员,我局已制定清除“空挂”党员工作计划与工作方案,下一步将组织“空挂”党员居住地所在街道、社区相关负责同志召开工作协调会议,针对2名“空挂”党员党籍资料遗失的实际情况,厘清工作难点问题,继续与两名离职党员加强沟通,摸清其个人情况,加强对其沟通引导,以合适的方式推进党组织关系转移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三、聚焦根本长远,深入推进巡察整改落实常态长效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仍有部分深层次问题需要标本兼治、常抓不懈。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标准不降、尺度不松、力度不减,坚决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全力抓好常态化整改工作,以扎实的整改成效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提高政治站位,在思想认识上再筑牢。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广州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落实巡察整改的实际行动和具体工作中。
(二)层层传导压力,在工作责任上再拧紧。坚持以上率下、率先垂范,把管党治党责任摆在突出位置,把从严从紧从实标准贯彻始终,认真履行局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党组成员直接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紧紧扭住问题不断发力,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巩固扩大成果;对尚未完成整改的任务,加大攻坚力度,争取在深化拓展阶段完成整改或取得重大进展;对需要一体整改的工作,加强系统谋划、协同推进,推动整改更深入更彻底更有成效。
(三)强化建章立制,在堵塞漏洞上再深化。坚持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紧密结合,将巡察整改工作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审计监督、日常监督内容,深挖问题根源,查摆管理漏洞,健全常态化长效机制,努力织牢织密制度笼子,做到纠正一个错误、整改一个问题、形成一套制度,把整改过程真正转化为解决问题、补齐短板、加强管理的过程。
(四)坚持系统观念,在以整改促工作上再提升。将巡察整改落实与重点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大规模迁移砍伐城市树木问题整改结合起来,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结合起来,与扎实推动天河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以工作实际成效检验巡察整改效果,切实做到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0-83621906,020-85555230;邮政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565号7楼,邮编:510640,电子邮箱:ghzrj-rsk@thnet.gov.cn。
中共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河区分局党组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