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收取0.65元一度电,但加收了400元管理费,租赁合同是没有管理费的”,“房东说继续维持电费标准1.5元一度,或者把电费降到0.89元一度,但临时上涨房租100元”,近期多数市民群众通过12345反映房东降了电费又加收其他费用的问题。黄村街司法所工作人员积极响应,及时联系矛盾双方进行普法及调解。
自《广州市供用电条例》施行后,城中村出租屋普遍存在将电费以其他名目收取现象,一些房东虽下调了电价,但同时收取管理费、公摊费、损耗费或加收租金。此种行为令不少租客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寻求咨询与帮助。
黄村街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到,《广州市供用电条例》政策出台是为了规范电费,并非为了降低房租,目前如要加收其他费用,房东与租客应重新签订租赁协议。黄村街司法所工作人员积极通过组织调解与普法宣传,积极促进房东与租客间协商解决,推进黄村街电费乱象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