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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凤凰街道工委召开收集《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法规草案的立法意见建议代表议事会

发表时间:2024-05-20 11:21:06 信息来源:凤凰街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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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事会现场.jpg

议事会现场

  根据《天河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涉电动自行车电池、加装改装管理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要求,为广泛收集各方面对电动自行车销售、使用、行驶、存放、共享电动自行车投放管理等环节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为市人大常委会高质量制定《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提供立法参考,人大凤凰街道工委于5月17日上午,在凤凰街道人大代表中心联络站召开收集《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法规草案的立法意见建议代表议事会。街道联组市人大代表张云慨、区人大代表李肖媚、张子龙、陈国新,区住建园林局、交警天河大队,街道综治办、综合执法办、应急办,凤凰市场监管所的相关负责人,民情联络员代表等共16人参加了议事会。会议由人大工委主任李肖媚主持。

  会上,由区住建园林局、交警天河大队,街道综治办、综合执法办、应急办,凤凰市场监管所的相关负责人结合各自工作职责,依次汇报共享电动自行车投放管理,电动自行车在销售、行驶、存放等环节所做的监督管理工作情况、存在的困难问题及相关建议。随后,与会人员围绕电动自行车摩托化,道路交通乱象丛生,驾驶人违法成本低;共享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挤占公共资源、扰乱城市秩序,相关职能部门缺乏有效监管手段等展开热烈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最后,代表们表示,一是在市的地方性法规出台前,相关职能部门应建立健全部门协助工作机制,加强信息互联互通,形成工作合力,对共享电动自行车的乱象进行综合整治。二是提高准入门槛,加大监管处罚力度。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源头治理与监管,对生产、销售企业进行严格监管,一旦发现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或对电动自行车电池加装改装的,要依法从严查处。三是加大警示教育,提高市民守法意识。电动自行车之所以乱象多,主要原因是市民群众的交通法规意识差,骑车全凭感觉走。交警部门不仅要加大处罚力度,还要对不遵守交规的市民开展相关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促使其增强交规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四是建议市尽快出台《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为有效管理电动自行车,减少电动自行车的安全隐患,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提供法治保障。

  接下来,人大凤凰街道工委会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报送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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