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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天河区2006-2007年度“文明家庭”和“书香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表时间:2008-05-13 06:59:00 信息来源:本网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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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选树各类道德楷模家庭,着力提高广大家庭成员的综合素质,宣传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广大家庭积极投入精神文明建设,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现决定开展天河区2006-2007年度“文明家庭”和“书香家庭”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评选时间

评选时间:2008年5月12日至6月3日

二、评选范围和名额

在全区范围内,凡有广州市户籍,在天河区居住或工作的,遵纪守法,近年在文明家庭和书香家庭创建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家庭均可参加评选。全区共评文明家庭38000户,书香家庭50户。

三、主办单位

天河区妇女联合会,天河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四、评选条件

(一)文明家庭评选条件

爱国守法,崇尚廉洁,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扶贫济困,弘扬社会公德;

学习进取,爱岗敬业,岗位建功,岗位成才;

建立平等、民主、和睦、友爱的家庭关系,尊敬长辈,爱护儿童,邻里之间团结互助,和睦相处;

建立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用科学的育儿方法教育子女,为孩子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勤俭持家,环境卫生好,倡导文明健康、简约环保的生活方式;弘扬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社会风尚。

书香家庭评选条件

1.重视家庭读书活动,家庭成员有较好的知识文化素养,能够较好运用电脑、网络等现代资讯,家庭藏书500册以上。

2.有浓厚的家庭学习氛围,家庭成员学有所长,与时俱进,不断学习吸纳新知识、新文化。

3.重视知识文化的学以致用,工作表现良好,并能辐射带动周围家庭成员的学习。

4.家庭成员热爱祖国,拥护党的改革开放政策,严格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遵纪守法,民主和睦,崇尚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

五、评选办法

由各地区妇联、单位妇委会根据分配名额进行推荐,填写《文明家庭推荐表》和《书香家庭推荐表》交区妇联,由区妇联会同区文明办进行审批。

六、评选及报送材料要求

1.被推荐家庭需填写推荐表一式二份(推荐表在天河信息网妇联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简要事迹材料(约150字),由推荐单位党委加意见及盖章,并分别将“文明家庭”和“书香家庭”推荐名单汇总成一览表,将推荐表(一式二份)及一览表的电子软盘于2008年6月3日(星期二)前报区妇联。

2.事迹材料要真实、准确、具体,推荐家庭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3.各地区地区妇联、单位妇委会不重复推荐,同一家庭只参加一方的推荐评选。

4.已推荐参评广州市文明家庭的家庭,此次不再参评。

5.各单位在报送推荐名单时一并附上本单位计生部门把关的整体意见。

七、命名时间和命名方式

各单位所推荐的“文明家庭”“书香家庭”经区妇联、区文明办进行初审,报区文明委审批后予以命名,对每户“文明家庭”颁发荣誉牌(纸质卡片、类似门牌,便于张贴);每户“书香家庭”颁发荣誉证书。待区召开的2006-2007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各类先进评选命名大会上予以命名,届时挑选100名“文明家庭”代表和50户“书香家庭”代表参加。其余的“文明家庭”“书香家庭”各地区妇联、单位妇委会代领并组织张贴、发放。

附:1. 天河区文明家庭推荐表

2.天河区书香家庭推荐表

3. 天河区文明家庭推荐一览表

4.天河区书香家庭推荐一览表

 

           联系人:曾桂花  林嫦娥

           联系电话:38622036  13678972041(曾)

13922130333(林)

 

    天河区妇女联合会     天河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5月8日

文档附件:
天河区书香家庭推荐表
天河区文明家庭推荐表
天河区文明家庭、书香家庭推荐名单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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