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天河区加快培育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措施》(穗天发改规字〔2024〕1号)有关规定,现拟开展2024年天河区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转型升级政策兑现工作。相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政策条款
本申报通知所涉及的政策条款为《广州市天河区加快培育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措施》(穗天发改规字〔2024〕1号)中的第二、三、四条。
二、信息确认及时间
本申报通知所涉及的政策条款以免申即享方式组织实施,于2025年第三、四季度开展信息确认,具体以工作人员通知为准。
三、支持对象
具体兑现条件与要求详见各支持事项的兑现指南,将于后续更新。
四、限制情形
(一)获扶持年度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本项资金不予资助。
(二)获扶持年度被公安机关查处或政策兑现时仍处于立案阶段的,本项资金不予资助。
(三)信息确认材料弄虚作假的,本项资金不予资助。
五、政策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一)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第二条对应行业企业,第三条第二款第六项,第四条第五项)条款由广州市天河中央商务区管委会组织实施,联系电话:020-88831090;
(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第二条对应行业企业,第三条第二款第四项,第四条第三项)条款由广州市天河区发展改革局负责组织实施,联系电话:020-38622547;
(三)工业、软件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第二条对应行业企业;第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四条第四项)条款由广州市天河区科工信局负责组织实施,联系电话:020-38622658、020-38623769、020-38622897、020-38622837;
(四)住宿业、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第二条对应行业企业,第三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八项,第四条第一项、第二项)条款由广州市天河区商务局负责组织实施,联系电话:020-38623568、020-38622874;
(五)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第二条对应行业企业,第三条第二款第七项,第四条第六项)条款由广州市天河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联系电话:020-38622167。
特此通知。
广州市天河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