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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村街道办事处关于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的公告

发表时间:2025-04-29 16:00:47 信息来源:黄村街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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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天河区关于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方案》(穗天民〔2019〕152号)要求,黄村街道办事处通过综合比选方式选购社会救助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黄村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服务

  二、项目预算及资金来源:人民币20万元/年,2年共40万(区财政按照配备人员每人每年10万元的标准用于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区财政资金。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1.由项目服务单位派遣符合要求的工作人员2名到黄村街道办事处工作,接受黄村街道管理,并具体负责协助黄村街辖内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困难家庭等特殊困难群众和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服务时的对象调查、家计调查、业务培训、政策宣传、绩效评价、信息管理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对社会救助对象开展照料护理、康复训练、送医陪护、心理疏导等服务性工作,服从街道办事处工作安排。

  2.人员要求:被派遣人员应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操作和基层情况,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一定的工作能力;具有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人员、退役军人、年龄30岁以下的应届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四、项目采购期限:项目采购期限为两年,自2025年6月12日至2027年6月11日。项目期内合同一年一签。

  五、服务单位资质要求

  1.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予以登记的社会组织,依法在市场监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提供服务所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

  3.未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资格或责令停业。

  六、报名应提交的资料

  1.承接黄村街社会救助服务的项目计划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与本次采购服务有关的资质证明及其他资料。

  申请人应保证资料的真实性。以上资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

  七、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5月8日(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递交资料地点:广州市天河区荔苑路5号黄村街道办事处203室公共服务办公室。

  联系人:苏小姐   电话:020-32206117

  3.递交资料方式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澄清等相关信息。逾期递交资料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资料的,视为无效报名,将拒绝接收报名资料。

  八、服务单位选定

  根据报名单位提供的报名资料,我单位从信誉、资质、方案、报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集体研究比选,择优确定服务单位。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黄村街道办事处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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