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绿道建设管理规定》《广州市绿道管理办法》要求,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2025年天河区绿道系统(标识牌)维护服务项目”现通过公开比选方式进行发包:
一、工程名称:2025年天河区绿道系统(标识牌)维护服务项目
二、发包单位: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
联系人:谢正华、温伟明 联系电话:020-38623603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
四、项目概况及工作内容:在天河区开展绿道系统(标识牌)的日常巡查,每10日将辖区所有绿道系统(标识牌)巡查一次,并做好标识牌的日常清洁,保持标识牌清晰、完好,如有破坏需及时修复。
五、发包控制价及支付方式:服务合同总价约40万元。合同签订生效后,发包人负责每月考评中标人维护服务质量,查看绿道维护日志,并进行考评。按照考评成绩,次月下旬支付上月维护款项。
付款时间以向财政部门申报支付手续的时间为准,财政部门审查及实际支付可能造成的时间延误不视为发包人违约,中标人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六、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七、发布公告时间:从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5月12日。
八、提交资料的时间及地点:
1、提交资料时间: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5月12日(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分截止。
2、地点:天府路1号天河区人民政府2号楼3006办公室
3、提交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澄清等相关信息。
九、投标单位相关要求:
(一)、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
(二)、投标单位应提交的资料(投标文件):参照“综合评分表”(附件1)
注:上述需提交的资料文件按上列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正、副本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入同一个密封袋,在密封袋正面上注明投标人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封口加盖公章。
(三)、按项目所需费用进行报价。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的回避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2)与项目对应工程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控股是指直接控股或间接控股。直接( 或间接) 控股关系是指: 一方直接(或间接)出资额(或持有股份) 占另一方资本总额(或股本总额) 50%以上,或一方直接(或间接)出资额(或持有股份) 占另一方资本总额(或股本总额)的比例虽然不足 50% ,但依其直接(或间接)出资额(或持有股份) 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另一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管理 关系是指:虽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但双方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十、资料的递交和接收:
(一)、投标人代表应按本公告第八条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建设单位递交投标资料,投标人代表应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提交投标资料。
(二)、若出现以下情况,建设单位将拒绝接收投标资料:
(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资料的;
(2)委托代理人提交投标资料,未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的。
(三)、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建设单位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投标资料,投标人可向招投标管理机构投诉。
十一、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百分制评分,评分标准见附件一《综合评分表》。
十二、中标单位的确定:发包人组织评标小组,依照上述第十一点评标办法评比推荐中标候选人。
十三、中标公示:
在天河区信息网发布中标公示,中标公示时间为2个工作日。公示规定时间内无异议,并在公示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由发包人向中标单位发放发包通知书。
十四、建设单位与中标人按照比选公告签订合同,建设单位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十五、本项目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发包价,中标人均应承诺按此价格承接本项目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十六、本公告(包括修改、补充公告)在天河区门户网发布。
十七、发包价等相关文件、资料一经在天河区门户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意向人,投标意向人可通过网站自行下载。
十八、中标人与招标人在签订合同后应立刻组织开展工作。
十九、投标成功参加比选的投标人不足3家为交易失败,建设单位应重新发布交易公告。建设单位两次公告后,投标成功参加比选的投标人仍不足3家的,建设单位将修改发包方式。
特此公告。
附件:1.综合评分表.docx
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