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7日到11月24日,中共广州市天河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广州市天河区审计局对刘建华同志2020年5月起任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于2023年11月24日对区城管局出具了《审计决定书》(穗天审决〔2023〕1号)、《审计报告》(穗天审委办报〔2023〕6号),提出了审计决定和意见。区城管局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认真研究与分析,并采取积极措施进行整改,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关于未能按时推进并完成两网融合网点的资源回收站移交工作的问题。
审计报告指出,区城管局未按时推进两网融合网点的移交工作。
审计指出问题后,局党组已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整改,按照应交尽交的原则,移交给供销系统。剩余部分,由于街道或市、区供销社各方的交接意愿不高,暂由所在街道环卫站或小区物业进行日常管理,供环卫保洁人员临时存放可收回物、低值可回收物,起到资源回收站作用。我局已完成了全区两网融合点中资源回收站的移交工作。该项问题已整改。
二、关于个别事项未按照“三重一大”制度执行的问题。
审计报告指出,区城管局存在年度培训计划、资产报废处置事项未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策。
审计指出问题后,立即重新修订了相关管理制度,从制度上规范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必须党组会议决策。该项问题已整改。
三、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审计报告指出,区城管局存在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
审计指出问题后,局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整改,及时规范和加强资产管理,将资产点对点的划分,落实到责任人。该项问题已整改。
四、关于30万元以下建设工程项目签订总价包干合同,未组织审查造价即按合同总价付款的问题。
审计报告指出,区城管局2020年至2022年期间30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项目未进行工程造价审查,均签订总价包干合同。
经核查,对于签订总价包干合同的,由于此阶段合同已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且已经实施完成。此后,组织签订的施工合同均采用按实结算方式,并按照工程造价行业标准和规范组织审查。该项问题已整改。
五、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精细化程度不足的问题。
审计报告指出,2020年至2022年,全区投入垃圾分类经费主要用于两网融合点位建设、垃圾投放点提升、垃圾分类宣传工作等方面。还需在垃圾分类工作指导和监督力度还须进一步强化。
审计指出问题后,立即加强垃圾分类精细化指导,一是对辖内投放点进行全面排查。二是对投放点数量不足区域,采取增加投放点、扩建投放点、将定时投放点改为误时投放点方式,满足居民分类投放垃圾需求。三是加强垃圾分类宣传和培训工作。四是开展帮扶活动。五是对审计报告中提到的投放点一一排查,并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会议,明确整改措施。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巡查督导力度,加强垃圾分类宣传指导,对落后小区和区域加大帮扶指导力度,力争天河区垃圾分类工作做得更好,分类效果明显提升,全面提高投放点的精细化管理水平。该项问题已整改。
六、关于未压实街道的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协议签订责任的问题。
审计报告指出,区城管局未能指导街道将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协议做到全面签订,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应进一步加大指导和协调力度,压实街道的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协议签订责任。
审计指出问题后,一是开展全面普查,实行清单管理。督促指导各街道对本辖区的餐饮店铺数量进行了核查,登记造册,制作清单,对照清单一一摸查是否签订了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协议,未签订的要查清原因,确保不漏一家。二是强化多方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开展餐厨垃圾收运秩序执法检查,对于未签订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协议的餐饮单位要进行政策宣讲,同时执法跟进,确保应签尽签。三是定期反馈信息,全力推进签订。下一步,将各街道持续推进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协议签订工作,督促各街道在确保现有餐饮单位全面完成的基础上,动态掌握辖区餐饮单位的增减情况,每产生一家,及时上门服务签订收运协议,确保全区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协议签订率保持较高水平。该项问题已整改。
七、关于卫管所部分公厕水电费支出不规范的问题。
审计报告指出,2020年至2022年卫管所现金支付部分公厕水电费问题。
审计指出问题后,一是要求结算中心立即停止以收据作为凭证的现金支付水电费的报销。二是要求卫管所加强对辖内公厕完成水、电表报装并办理对公划账手续。该项问题已整改。
八、关于卫管所未及时收取部分员工欠缴的2020年至2023年6月的宿舍水电费。
审计指出,卫管所未及时收取部分员工欠缴的2020年至2023年6月的宿舍水电费。
审计指出问题后,一是结算中心立行立改,要求会计人员对应收未收的水电费及其他款项必须设立“应收账款”在会计账上反映,定期督促卫管所收取费用。二是要求卫管所立行立改,于2023年11月10日完成未缴宿舍水电费的收取。该项问题已整改。
九、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
审计指出,区城管局及下属单位2022年未开展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有部分宿舍、垃圾压缩站或收集站、公厕资产未登记入账,面积合计7 442.102平方米。广氮保障性住房配套公厕未办理产权证,面积71.0177平方米。
鉴于此事项属于其他年度一直留存下来的问题,且上述物业和资产均无产权,无法按要求登记入账。经研究,我局采取聘请第三方公司进行资产评估,按照评估价值进行登记入账。该项问题已整改。
广氮保障性住房配套公厕未办理产权证的问题。需要等待住房保障办公室办理大确权后,60天内完成办理配套公厕产权证。我局将与住房保障办公室保持沟通,确保办理竣工备案大确权完成后第一时间办理相关产权手续。该问题持续整改中。
十、关于未及时扣除工程暂列金及相应规费的问题。
审计指出,龙口中路建板房式两网融合网点工程和体育西路建板房式两网融合网点工程2个项目,未及时扣除暂列金及相应的规费。
审计指出问题后,已经分别收回体育西路和龙口中路2处两网融合网点工程的暂列金及相应税费。该项问题已整改。
十一、关于部分已竣工验收合格工程未及时送财政评审或转固定资产问题。
审计指出,区城管局有12个工程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未及时送财政投资评审。有13项工程项目于2021年完成竣工验收,未及时转固定资产。
审计指出问题后,区城管局对12项未及时送财政投资评审项目,立即通知施工方,要求配合准备送财政评审工程资料,待资料齐全后送财政评审,并按照财评结果组织工程结算。对13项未及时转固定资产工程项目已于2023年9月27日完成转固定资产手续。该项问题已整改。
十二、关于部分工程合同未约定预留质量保证金问题。
审计指出,区城管局有16个小额建设工程未在合同中约定预留质量保证金。
审计指出问题后,区城管局对未满质保期的工程,补签预留质量保证金的补充协议,并补收保证金,责任期满两年后按约定退回质保金。对已竣工验收满两年以上,且使用过程中无质量问题的不再收取质量保证金。下一步,将加强建设工程管理和监督,在此后的建设工程合同中均约定预留质量保证金。该项问题已整改。
十三、关于工程基本建设程序不合规问题。
审计指出,区城管局石牌东路和兴华楼两处办公用房装修改造项目,该项目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建筑废弃物处置证。
审计指出问题后,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对工程施工管理相关规定的学习,严格按规定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有关要求。下一步,严格按照工程建设程序办理手续。该项问题已整改。
十四、关于未严格审核合同履行情况的问题。
审计指出,区城管局未严格审核合同履行情况,导致多支付培训费问题。
审计指出问题后,区城管局立即进行整改,签订了《关于解除<委托培训协议>的补充协议》,原委托未完成培训事项不再继续履行,涉及未履行合同费用,退还给我局账户。该项问题已整改。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