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区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府办函〔2017〕306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市级预算管理改革防范财政运行风险的意见》(穗府函〔2018〕246号)、《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预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穗财预〔2018〕221号)、《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商务规字〔2018〕4号)、《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零售与生活服务事项实施细则》(穗商务商贸〔2017〕8号)等要求,现将天河区2020年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零售与生活服务事项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申报指南要求于2020年5月25日(星期一)前递交申报材料,并由区商务部门委托专家、第三方中介机构评审等方式统一开展项目评审工作,此前已向区商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的名单内企业无需重复提交。
特此通知。
天河区商务和金融工作局
2020年5月18日
(联系人:罗接娣,联系电话:38623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