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州市城市更新基础数据调查和管理办法》(穗更新规〔2016〕3号)规定,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升城市更新水平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穗府规〔2017〕6号)等有关规定,黄村联社第九经济社(大观村)城市更新基础数据调查成果已通过核查,并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该成果仅用于片区策划方案、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特此通知
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
2021年2月24日
按照《广州市城市更新基础数据调查和管理办法》(穗更新规〔2016〕3号)规定,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升城市更新水平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穗府规〔2017〕6号)等有关规定,黄村联社第九经济社(大观村)城市更新基础数据调查成果已通过核查,并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该成果仅用于片区策划方案、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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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