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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河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健康发展给予大型楼宇防疫物资采购补助支持名单(第三批)的公示

发表时间:2021-04-15 15:49:24 信息来源:天河中央商务区管委会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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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健康发展十五条政策措施的通知》(穗天府规〔2020〕1号)规定,现对其中第三条“给予大型楼宇商场园区防疫物资采购补助”中楼宇部分的支持名单(第三批)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4月16日至4月22日,共5个工作日。

  如对补贴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以书面方式向天河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企业服务处(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9楼,联系电话:88831091,邮政编码:510523)反映。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签署真实姓名,注明具体联系方式。以电话或电邮形式反馈意见、不使用真实姓名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反馈意见,概不受理。


  附件:大型楼宇防疫物资采购补助支持名单(第三批)


广州市天河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4月15日

搜狗截图20210415142406.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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