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流动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份健康,现就本委近期开庭、立案等服务工作指引如下:
一、为减少公共服务场所人员聚集,建议需要立案、提交证据的群众,尽量通过“粤省事”小程序进行网上申请仲裁或调解、在线提交材料;(下图为粤省事小程序识别码)
二、对确实需要前来现场办理紧急立案、开庭、材料转收业务的群众,请配合现场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做好全程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等疫情防控措施;
三、除公告开庭的案件外,本委原定于2021年6月5日至6月11日的开庭案件除当事人双方同意线上开庭的外,其余的全部改期,具体开庭时间另行通知;
四、健康码显示为红码或黄码,或14天内曾到过中高风险地区且未进行核酸检测的当事人、群众,请在开庭前及时与案件经办人联系,或拨打我委服务热线反映情况。
立案服务电话:(020)87580766
仲裁庭服务电话:(020)87589958
法律援助服务电话:(020)38748384
广州市天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