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训机构:
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2年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区2022年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提高培训活动的计划性、规范性,增强培训效果,我中心拟遴选优质培训机构开展技能提升培训,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培训机构范围
天河区辖内具有职业技能培训资质并在有效期内的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如区内没有培训机构开展或重点任务完成不理想的培训项目,可酌情考虑区外相关培训机构。申请的培训机构必须在两年内没有收到有效投诉,市场信誉良好,诚信度高,无违法违规记录。
二、培训项目
(一)合格证书:包括数字技能和快递新就业形态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南粤家政”有关培训项目。
(二)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包括广式点心制作、广东烧味制作等“粤菜师傅”项目,妇婴护理等“南粤家政”项目。
(三)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包括中式面点师、中式烹调师等“粤菜师傅”项目,育婴员、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等“南粤家政”项目。
三、培训对象
广州市户籍人员、持有有效期内广州市居住证人员或在广州市就业并参保人员(不含超出法定劳动年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全日制在校学生以及已退休或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四、培训时间
培训和鉴定(获取证书编号)须在2022年11月15日前完成。
五、培训要求
(一)培训班次原则上需在天河区辖区内开展培训,其中每班培训人数不低于20人,纯理论课程学员不超过50人,含实操内容的课程学员不得超过40人。如需开展市内外区培训的需经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备案同意。
(二)培训机构在开展培训全过程应按要求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包括培训开展前申报计划备案、培训过程配合质量督导、每月数据填报等工作。
(三)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委托培训,应着重向本辖区内失业人员、“村改居”、高校毕业生等重点就业群体开展精准有效的技能培训。
(四)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有权根据培训机构完成情况及专项资金贴补情况对核准的培训指标进行调整;培训机构如需对核准培训指标进行调整,须向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提交书面申请。
六、培训计划申报
请有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培训机构认真填写《天河区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计划申请表》(见附件)并附上相关资质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thqxlzx@163.com,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6月30日。逾期未报送本年度计划的,视为无计划,不能进行开班申请及补贴申领。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将根据职业技能培训项目资金预算情况,综合考虑培训机构的培训资质和培训质量分配指标任务。
天河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2022年6月27日
(承办部门:培训指导部 联系电话: 020-38898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