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3月15日至2022年5月25日,广州市区级交叉巡察第17组对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进行了巡察。6月21日,巡察组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我局根据整改意见,针对指出的29项整改事项制定了75条整改措施,其中,已完成21项,基本完成6项,正在整改2项,整改完成率93.1%。根据巡察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工作重中之重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巡察整改自觉。我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责任担当,对巡察反馈意见完全拥护、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7月7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学习研讨会,专题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中国共产党广东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广州整改大规模迁移砍伐城市树木问题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7月11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他成员结合巡察反馈意见进行深刻剖析,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动认领问题,深入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推动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巡察整改有序推进。为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局党组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各项工作。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落实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的有关工作,打牢整改工作组织基础。各分管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实行巡察整改每周报告制度,分层次、按步骤有力有序推进巡察整改落实。我局党组态度鲜明、行动迅速,在全局形成了上下联动、全员参与的巡察整改工作局面。
(三)细化任务分解,层层压实整改责任。组织局属各科室(部门)全面梳理巡察反馈意见,将四个方面29项问题细化为75条具体整改措施及任务目标,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分工一览表,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按照问题清单,明确责任科室(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7月7日,印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各科室(部门)在分管领导的统筹指导下,在“条条要整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把巡察反馈的每一个问题当作“必答题”,深入查找原因,深刻剖析根源,扎实解决问题,认真压实整改责任。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力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局党组把抓好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作为巡察整改的一项重点内容,认真对照问题清单,抓好整改意见落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决策部署方面有差距问题整改情况
1.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有偏差问题
针对(1)“存在以行政会议代替党组会议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情况”问题,整改已完成。一是严格落实党管干部、党管人才要求,将合同制编外人员招聘、岗位调整等讨论人事事项纳入局党组会议题,明确议事范围。二是完善相关制度,修订了《中共广州市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办法》《中共广州市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中共广州市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会议议事决策规则》《广州市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办公会议议事决策规则》,进一步规范议事规则和决策行为。三是邀请区纪检监察派驻组组长、副组长全程列席局党组会、局班子会,不断强化对民主集中制落实情况的监督。
针对(2)“党组聚焦核心职能定位不够精准,工会组织发挥作用不充分,与工会经费实行工会委员会集体领导下的主席负责制,进行独立核算的规定不符”问题,整改已完成。一是7月19日召开工会委员会,向局工会委员会委员、局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传达巡察反馈问题,研究细化整改措施。二是组织局工会委员会委员、局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升业务水平。三是8月29日出台《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会委员会议事制度》,修订《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会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益。四是从8月30日起全面落实工会经费实行工会委员会集体领导下的主席负责制。
针对(3)“机关党委书记未由单位党员负责人担任。不符合2019年12月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最新规定”问题,正在整改。原机关党委书记已于2022年8月份离任,后续按区直机关党工委意见依程序推进落实。
2.就业补助资金发放复盘不够、监管不力,存在被骗取风险问题
针对(4)“对部分企业涉嫌虚构劳动关系骗取就业补助资金的风险防范意识不够强”问题,整改已完成。根据巡察指出三家公司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涉嫌通过虚构劳动关系骗取补贴的情况。经核查,其中两家分别在不同的时间段以同一人员名义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时间相隔一年以上,符合市相关规定。
为避免发生此类问题,一是严格落实政策规定,贯彻落实穗人社规字〔2020〕7号文,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数据查询对碰,提高审核精准度,从严审核把关,堵塞漏洞,确保资金安全。二是组织系统培训,于6月29日组织补贴经办人员开展业务培训、7月27日组织在编人员开展业务研讨会、8月5日组织就业中心全体人员进行业务培训、9月7日组织各业务科室及业务骨干开展业务研讨会、9月13日组织就业中心业务培训会,通过5次专题业务会议对就业补助资金审核要点和网办流程进行再梳理再培训,不断强化补贴审核风险意识。三是强化督导检查,7月至8月期间对辖区内申领补贴的企业进行现场督导检查5家,电话抽查26家,暂未发现涉嫌虚构劳动合同关系现象。四是加强宣传引导,8月17日、9月8日两次结合人才政策线上视频宣讲活动,强调合规合法申领补贴的重要性,增强企业守法诚信意识。
针对(5)“对就业专项补助资金使用效能未做评估,监管不力。未有效运用自查互查、联合检查、委托第三方监督核查成果,以点带面,系统梳理就业补助资金发放风险点,建立常态化监管执行闭环机制”问题,整改已完成。一是加强对审计结果的监督和运用,系统梳理近三年就业资金审计结果、审计风险点,针对就业补助资金审核要点和网办流程进行再梳理,并组织负责审核和审批的工作人员开展多次集中学习和培训,通过多次模拟演练查找风险点和漏洞。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8月27日修订完善《天河区就业补助和职业技能补贴审核工作手册》3.0版,切实扎紧制度笼子。三是强化三级审核制度,不折不扣执行从前台受理、局本部审核到第三方检查机构全面复核的三级审核制度,落实谁审核谁负责的管理制度,依托信息化手段,提高审核精准度。四是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区级、街道、第三方机构相结合的定期检查和内部自查自纠监督机制。通过上门走访、电话抽查、会议座谈等多种形式跟踪调查就业补助资金申领企业用工的真实性,确保资金安全。五是加强警示教育,召开警示教育会,学习安全警示教育案例,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强化廉政风险防范意识。六是加大清查追缴力度,对于已清查追回的补贴与当年支出进行冲减,并及时上缴区财政。
3.申领把关不严,存在不符合条件企业领取财政补助问题
针对(6)“招用人员未在申领企业工作”问题,整改已完成。经核查,广州市XX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参训员工莫某申请时未在申请企业参保,不符合申请2020年适岗培训补贴条件,已责令企业于2022年3月15日退款。广东XX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申请2021年1至2月份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初审通过复审未通过,未向企业发放补贴。
针对(7)“申请以工代训补贴企业当月增值税指标比上年同期未下降70%”问题,整改已完成。经核查有四家企业不符合申请条件,领取了以工代训补贴,已责令四家公司分别于2021年9月、10月和2022年2月完成退款。
针对(8)“申领企业只为员工参加部分社会保险险种”问题,整改已完成。经核查,广州XX茶业有限公司以韩某申请2019年3至4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时已缴纳养老保险,符合市相关规定。现已持续加大抽查检查力度,强化从前台受理、局本部审核到第三方检查机构全面复核的三级审核,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补贴实时复查,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和安全管理。
针对(9)“向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劳务派遣企业发放就业专项补助”问题,整改已完成。经核查,有三家公司不符合申请条件,已责令其分别于2021年1月、4月和6月完成退款,已于2021年12月将退回的补助资金上缴区财政。
针对(10)“个别企业重复申领失业保险稳岗配套补助”问题,整改已完成。一是及时开展追收,对6家企业发出重复领取补助的收回函,在限定时间内退回多发补助资金,已于2021年9月将退回的补助资金上缴区财政。二是加强数据统计和分析。建立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天河区配套补助申领企业台账及区配套补助资金发放明细,将申领、发放情况建立详细数据,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出现。
针对(11)“申请表填写不规范”问题,整改已完成。我局严格规范办理各项补贴审核业务,目前就业补贴已基本实现全流程网办,现场办理也无需填报表格,只需申请提交材料,前台办理人员录入申请材料即可。已根据此项问题举一反三。一是完善《天河区就业补助和职业技能补贴审核工作手册》3.0版,规范标准;二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6月29日组织补贴业务经办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强化审核要点,严把审核关。
已对问题(6)(7)(9)(10)相关责任人给予提醒谈话,对问题(8)(11)相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
4.落实仲裁办案补助不规范问题
针对(12)落实仲裁办案补助不规范问题,整改基本完成。一是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对巡察反馈意见进行了反复梳理,认真研究整改措施。二是进一步明确专、兼职仲裁员范围及工作职责,明确专、兼职仲裁员办案补助标准。修订完善《天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暂行管理办法》,制定《天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专、兼职仲裁工作人员办案补助发放办法》,进一步规范对专、兼职仲裁员的分类管理,理顺人员管理关系,专、兼职仲裁员由区仲裁委颁发聘书,专职仲裁员聘期为五年,兼职仲裁员聘期为三年。
5.财经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针对(13)“未经批准调整资金用途”问题,整改已完成。一是复盘2019-2022年度调整资金用途情况及原因,总结汲取经验教训,2022年未发生未经批准调整资金用途情况。二是局财务人员加强与各科室(部门)沟通,明确项目支出用途。三是规范调整资金用途审批流程和手续。
针对(14)“未批先付的问题偶有发生”问题,整改已完成。已完成补签手续,2022年未发生此情况。
针对(15)“预算执行不严肃”问题,整改已完成。一是严格落实经费预算编制工作,实行科室(部门)——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把关负责制,在局各预算单位设立预算员,加强预算编制工作培训,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及准确性。二是严格执行批复预算。及时下达局各预算单位批复预算,指导局各预算单位严格执行批复预算。三是建立月度预算执行情况通报制度,每月初10日内通报各预算单位上月预算执行情况,加强动态监管,及时纠正和减少预算执行偏差,提高预算执行率。
针对(16)“债权债务处理不及时,存在长期挂账情况”问题,正在整改。经核查,此两笔长期挂账皆发生于2003年之前,因往来复杂且年代久远,会计经办人多任更迭,核实情况难度大、时间长,涉及历史遗留问题,已成立清查专班查明具体原因并持续推进,聘请第三方开展对全局往来账款的专项清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加大对往来账款清理力度。
已对问题(13)-(16)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针对(17)“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已完成。一是聘请专业公司于2021年10月对全局固定资产开展全覆盖资产清查,完善了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于2022年7月对全局固定资产进行年中清查盘点,盘点主要措施为:(1)初盘:对每个房间按照S型进行固定资产清点,同时将资产记录在盘点表;(2)复盘:对留有问题项的房间进行再次盘点,保证资产的准确性;(3)数据整理:将盘点结果制作成实物盘点汇总表;(4)对账:通过汇总表来对系统台账进行数据匹配,将固定资产基本信息补齐;(5)处理问题:对台账不清晰处进行再处理。二是该台边界防护类设备于2022年7月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纳入局固定资产安全设备类,并于2022年7月入账。
(二)关于廉政风险防范不足,为民服务意识不强问题整改情况
1.政府采购不规范问题
针对(18)“抽查2018年至2021年部分政府采购项目,发现10次存在参与三方比价的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违反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存在围标风险”和(19)“政府采购规定不完善,对政府采购是否采取三方比价及其标准未作统一规定,同一科目的政府采购,金额低的项目进行三方比价而金额高的未进行三方比价问题偶有发生”问题,整改已完成。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整理《政府采购有关法律规章制度政策汇编》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发至各科室(部门),自2022年8月起对公司间是否存在关联性进行前置审核。9月邀请专家对局各科室(部门)专题开展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树立程序意识和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二是加强前置性审核把关。同时,依托信息化手段,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广州微信小程序等,对参加采购项目比价的公司资质进行审查,提高审核精准度。三是制定相关采购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政府集中采购限额以下分散采购的范围、流程和三方比价相关规定,规范采购行为。四是针对以上问题,对各科室(部门)负责人集中开展廉政谈话,强调依法依规开展工作,防范化解风险。
2.服务群众意识不够强问题
针对(20)“人才引进业务系统易出现漏单或丢失数据情况,人才政策咨询电话难以接通,群众投诉较多”问题,整改已完成。一是主动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协助上级部门加快对广州市人事电子政务的优化升级,扩大其兼容性。2022年4月,发现广州市人事电子政务系统出现漏单问题后,马上与市人社局相关业务处室反映情况,市人社局相关业务处室高度重视,即时安排市局信息中心对系统进行维护升级,并于2022年4月修复漏洞,现未再出现漏单和丢失数据情况。二是严格规范咨询电话接听,并通过政府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宣传人才政策。三是针对群众投诉较多的业务咨询类工单,及时整理形成疑难问题处理指引。组织负责接听咨询电话的工作人员进行统一培训,安排专人走进企业就人才引进、人才绿卡政策进行再次宣讲,并安排专人负责工单动态清零工作。目前群众的业务咨询类投诉工单持续动态清零。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针对(21)“在服务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管理工作上,老年大学回应学员需求滞后,开发新课程资源力度不足,受益面还不够广”问题,整改已完成。一是提升服务意识。充分收集学员意见和建议,利用现有“钉钉”老年大学,创新开发新课程、精品课程,加强师生互动交流,增强学员学习能力。二是加大宣传力度,继续依托街道、社区、老年教育机构、互联网等渠道大力宣传老年大学网络课堂,安排设置退休学员感兴趣、实用性强的手机摄影、夏季养生、声乐等课程,推动老人学习手机APP、网络工具等智能方式。三是拓宽课程广度。整合教学资源,加强与其他老年教育机构的沟通协调,多渠道联合办学,广泛收集学员意见和建议,与时俱进开设优质课程和主题讲座,进一步提升退休人员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人员管理有待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1.干部队伍配备不够优化问题
针对(22)“专业型干部配备不足。该局承担劳动监察、劳动仲裁、社会保险等劳动保障工作,对法学、社会保障等专业知识要求较高,在编干部中法学相关专业占比不高,缺少社会保障专业人员”问题,整改基本完成。一是开展各类专业培训,于2022年9月组织局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共9人参加培训班,提升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和执法能力;于8月2日、9月19日、9月24日、9月25日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仲裁员注册培训、法律法规讲解、骨干仲裁员培训等各类培训活动4次,累计培训56人次,召开案例分析讨论会4次,累计讨论案件15件。二是做好招录计划,每年根据全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招录安排,结合本局实际拟定招录计划,按照岗位与专业匹配要求,加大对法律、社会保障等专业人才的招录力度。三是注重专业人才培养,制定科学的干部队伍专才培养计划,注重挖掘干部潜力,培养专业化人才,持续提高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
针对(23)“干部多岗位历练力度不够,同一岗位任职10年以上的干部达8人”问题,整改基本完成。一是持续加大对干部队伍建设的分析研判,科学有序实施干部轮岗计划,多岗位培养和锻炼干部,不断提升干部的综合素养,激发干部内生动力。二是今年以来,提拔交流调整4人,抽调到一线岗位、重要岗位锻炼6人。三是建立完善干部交流轮岗制度。继续选派干部,尤其是年轻干部到吃劲岗位、重要岗位进行实践锻炼,不断提升能力本领。
2.人员管理不规范问题
针对(24)“存在逾期休年假情况。存在违反局规定在2022年休2020年年假的情况”问题,整改已完成。一是已将逾期休2020年假情况调整为冲减使用2022年年假。二是修订局请休假管理制度,并组织学习请休假文件制度,强化制度落实。三是加大对请休假制度落实情况的常态化监管,提升制度管人管事水平。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针对(25)“自聘编外人员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基本完成。一是严格落实《关于过渡期内编外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已通过自然减员、转岗、依法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方式清理自聘编外人员6名。二是加强财经法规学习,并倒查过往年度编外人员经费支出情况,深入剖析存在问题原因,定期复盘,及时更正错误。三是严格落实会计准则,持续清理往来账款,根据财力状况和预算经费支出情况,及时调整自聘编外人员经费挂账情况。
3.重要岗位使用非在编人员问题
针对(26)“政府补贴资金核定发放等关键岗位使用非在编人员,存在一定风险”问题,整改已完成。一是核定关键岗位,2022年7月落实一名在编人员,杜绝关键岗位使用非编人员。二是通过公开招聘、随军家属安置等方式增员,解决在编人员不足的问题。三是梳理就业补贴的审核复核流程,规范操作流程,完善《天河区就业补助和职业技能补贴审核工作手册》3.0版,明确审核要点,确保关键岗位由在编人员操作。四是组织技能培训补贴经办人员签署《职业技能培训资金经办管理人员履职承诺书》32份,进一步强化廉政风险防范意识。
针对(27)“购买代理记账服务,为该局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册,编制会计报表”问题,整改已完成。自2022年巡察提出问题后,未再发生此类问题。已通过加强对政策的学习,严格按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开展购买服务工作。
(四)关于上一轮巡察未完成整改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28)“混编混岗问题依然存在”问题,整改基本完成。一是认真分析研判,按照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合理调整干部职工工作岗位,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统筹推进解决混编混岗问题。二是今年以来,为提升岗位与专业匹配度,着力加强执法岗位和专业性较强岗位的人员力量,切实提高干部队伍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提拔晋升科以下干部6人,转任10人,交流调整工作岗位4人,持续解决和改善混编混岗问题。
针对(29)“行政工作侵占行政执法力量,行政执法编制未有效用于行政执法工作”问题,整改基本完成。一是全面梳理分析干部队伍结构状况,理顺岗位职责,坚持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结合统筹推进混编混岗问题,及时理顺充实行政执法力量。二是及时补充执法力量。通过轮岗调整,3个行政执法科各配备1名副科长,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力量。
三、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不断巩固和扩展巡察成果
经过近三个月集中整改,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需要继续加大力度解决的问题。接下来,我局党组将进一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继续把抓好巡察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坚定巡察整改的正确方向。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传达学习内容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常设议题。按照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组织开展行之有效的学习活动,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走深走实。二是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关键要在整改上发力的要求,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体现政治担当,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三是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把巡察整改作为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部署要求的重要抓手抓紧抓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真正使整改落实的过程成为对标看齐的过程,确保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天河人社系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进一步加大巡察整改力度,巩固整改成果。一是强化整改成果运用。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巡察整改成果运用,与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相结合,与加快推动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相结合,与大规模迁移砍伐城市树木问题整改相结合,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上级各项工作部署,更好地推动天河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二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整改责任,不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推卸责任、回避矛盾。发扬钉钉子精神,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确保整改质量和效果。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进一步梳理现有机制和制度,修订完善议事决策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内审制度、请休假管理制度、分散采购管理办法等,建立预算定期通报制度,坚持把当前和长远结合起来,把解决问题和促进发展结合起来,在治标与治本上协同发力,扎实推进整改工作落实。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一是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把严的要求贯彻到管党治党全过程,落实到党的建设各方面,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持续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二是深化作风建设。加强廉政教育,认真抓好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和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防线。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工作,抓好窗口单位作风建设,紧盯“四风”老问题、关注新动向,坚决防止反弹回潮。三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切实把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部署要求落实到实际工作中,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巩固反腐败斗争成果,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
(四)以巡察整改落实推动天河人社事业发展上水平走前列。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推进思想再解放、改革再深入、工作再抓实,以改革创新的思维和理念推动人社系统建设发展取得重大突破,争创更具特色的人社发展优势。一是坚持把就业作为最大的民生,分类施策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强化就业补助等资金的审核发放,高效推进“三大工程”羊城行动,切实稳住全区就业“基本盘”。二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规范落实各项社保待遇调整和发放要求,推进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工作,切实保障参保人员权益。三是抓住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契机,推进人才强区建设,持续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及运营管理工作,优化人才创新创业发展环境,构筑人才聚集新高地。四是织密织牢劳动保障安全网,深入推进劳资纠纷矛盾排查预防化解,健全根治欠薪长效机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进一步提高信访维稳调处机制效能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效能,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谱写天河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为广州加快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在实现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东的使命任务中勇当排头兵作出天河人社新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联系电话:020-38623083,020-38623345;邮政信箱:广州市石牌东路117号广州市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编510630;电子邮箱:thrsj@thnet.gov.cn。
中共广州市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2年12月9日